绍兴市灵芝街道大树港居AB型6幢3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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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灵芝街道大树港居AB型6幢3号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191.02万元
交易品类资产转让
所在地区**省
信息披露公告期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交易机构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024-06-19
2024-07-02

项目咨询请联系 鲁先生|联系电话:0575-****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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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绍****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市灵芝街道大树港居AB型6幢3号
资产来源 其他
共有或他项权利情况 租期截至日2024.6.30
不动产 不动产登记号/房产证号 浙(2018)**市不动产权第****087号 权利类型
土地性质 房屋性质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房屋规划用途 住宅
实际用途 房屋坐落 **市灵芝街道大树港居AB型6幢3号
共有宗地面积(平方米)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267.91
专有建筑面积(平方米) 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房屋结构 混合结构 房屋总层数 3
户型(室) 户型(厅)
户型(卫) 装修标准
房屋朝向 建成日期
租赁情况 拟售价格(万元)
使用期限说明 不动产分类 住宅用房
房屋装饰情况 毛坯 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
配套设施 共有情况
周边环境 土地使用证号
交通情况 地类(用途)
使用状态
物业管理情况
瑕疵情况
房屋挂牌核验统一编号 房源二维码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标的房产转让价格仅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包含正常使用的配套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等;不包含住户自行装修,不包含可移动搬迁的其他设施、设备、动产。2.转让标的房产目前状态为使用中、租赁期限到2024/6/30、优先购买权:有。4.转让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5.挂牌期间将集中组织意向受让方到标的物所在地进行实地看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需同时提供实地勘察证明,如无此证明,视同对本次资产实际转让范围及相对应的实物已予以确认。(集中看样日期:自挂牌起第8个工作日;看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柳先生 ,0575-****8331。)6.意向方报****房产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咨询****基地流转等相关政策法规。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意向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方在报名时应提供(上传)标的物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7.意向方****基地主管部****基地流转、宅基地农户资格权等相关政策法规。转让方和交易机构对标的地上建筑物是否能正常使用,能否过户办理产权证不作任何形式的承诺和担保。项目成交后,如遇到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证等情况的,相关不利后果由受让方应自行承担,请谨慎报名。8.本次转让房产装修及设备情况为毛坯。以腾退后现状交付,交付时转让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9.信息披露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信息披露: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方。10.信息披露期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受让方在其被确定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1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竞买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
注册地 **省**市越**灵芝街道大树港村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N233********84964T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计价方式 总价
转让底价(万元) 191.02
是否有保留价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受让方确定后,竞买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转让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尾款在成交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至绍****公司指定账户并完成订单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方竞买报名时应交纳60万元,保证金交纳至指定账户(户名:绍****公司,开户行:****公司**分行,账号:811********02706894),意向方经资格确认并交纳全部保证金后获得参与竞价交易资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扣除其应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转为转让价款的组成部分。2.受让方应承诺在房产标的过户过程中同转让方签署包括《房屋转让合同》****中心印刷的格式文本)在内的相关文本。(如涉及)3.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房地产变更登记过程中如需出具或重新出具评估报告的评估费用由受让方承担。4.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包括组织人服务费、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由转、受让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5.标的按腾退后现状进行转让,并按腾退后现状交付使用,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转让的成交价和成交关系,不多退少补。6.交付日前的水费、电费等由转让方负责,标的交付时,转让方负责结清相应费用。交付日后的上述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解决,转让方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受让方自行解决。7.转让方在受让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房产钥匙交付给受让方(视为房屋交付完毕),由受让方核验查收并在《房屋交接单》签字盖章。转让方将钥匙交付受让方使用后,本次转让标的的风险由受让方负责。
受让方资格条件 意向方应是标的物所在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符合“一户一宅”等政策条件。(提交经标的物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盖章确认的书面证明材料。意向方是否最终是否符合条件具有报价资格由转让方确认)
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万元) 60.00
交纳时间 意向方需在信息披露期满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完成“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交纳方式 线上;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信息披露期 信息发布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在线报价
项目附件 公示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房屋转让合同.docx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实地勘察证明.docx
材料附件
标的物位置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鲁先生 电话 0575-****1161
传真 邮箱
地址 **市越****路833号鑫洲国际商务大厦12楼 网址 https://www.****.com/SXPT/
转让方 联系人 柳来云 电话 0575-****8331
传真 邮箱
地址 网址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18
招标公告
绍兴市灵芝街道大树港居AB型6幢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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