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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心债主承销商服务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点心债主承销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6月14日
二、澄清、修改信息
澄清、修改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
澄清、修改内容: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及依法存续的法人资格。中国大陆境外机构应具有有****公司注册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境外类似有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具备担任境外债券牵头全球协调人、账簿管理人的能力,具备**证监会第一类和第四类经营牌照(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
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上第1、2项资格;联合体成员须同时具备以上第1、2项资格。
(二)招标文件附件六“主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中国大陆境外机构需提供有****公司注册书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监会第一类和第四类经营牌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集团于**、新加坡****分行或分支机构,则需提供当地的金融牌照的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集团拥有标普、穆迪、****公司给予的BBB及以上国际评级,则需提供各国际评级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澄清、修改日期:2024年6月18日
三、特别说明
潜在投标人应于2024年6月20日前予以回函确认,回函以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63.com。
未按本公告内容编制、提交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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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