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6月17日作出的关于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辽宁-沈阳-辽中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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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6月17日作出的关于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6月17日-2024年6月23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24-****3033 ****4416 邮编:110200

联系地址:**市**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中心一楼3号综合受理窗口(建设项目专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沈环**审字〔2024〕17号

2024年6月17日

[2024]17号关于电磁线生产线智能数字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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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