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常宁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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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保健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6月19日
采购合同编号:****-1
采购人(全称):****(甲方)
供应商(全称):****(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保健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采购计划编号:****
3、项目内容:****保健院医疗美容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张正华
6、联系电话:139****169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
大写: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根据工程的进度支付合同款,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付至合同款的97%,预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期一年。
分期付款: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三、合同履行
1、起始日期:2024年06月18日,完成日期:2024年08月02日。总日历天数:45天。
2、地点:****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检测标准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4-06-18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6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鑫 法定代表人:于桂芬
委托代理人:詹能成 委托代理人:余辉
电 话:137****9705 电 话:139****5177
传 真: 传 真:
地 址: 地 址:**市**区**北路1958号907室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帐 号:100********00153639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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