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鑫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CZC2024-C3-990202-GXXP(重))的质疑答复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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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人:北部湾****公司****公司

地 址:**市**区金菊路12号广投﹒昕境项目A栋一层101、102、103、105、106号商铺;二层201、202、203、205、206、207号商铺;三层301、302号商铺
法定代表人:农永坚
联系人:黄宁娟
联系电话:134****1142

我公司于2024年6月13日收到质疑人邮寄来的《关于****医疗责任保险、公众责任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的成交结果质疑函》(项目编号:****(重))一份,对本项目的评审结果提出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
质疑人认为:1、本次公告的成交金额为¥535000.00元,****公司的报价为¥502926.74元,价格得分至少比成交人的价格分高出1.8分;2、商务分部分,质疑人的2023年第四季度的企业偿付能力得分应比成交人得分高出10分。因此,****公司在评审结果中以总得分86分排名第2名的评审结果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政府采购服务类项目,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贵公司提出质疑的的价格分和企业偿付能力分只是整个评分办法的其中部分。经我公司核实,****公司和其他投标人的这两项评分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的排****小组依据磋商采购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各项评审得分汇总后的总得分由高低作出,贵公司仅依据其中两项得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所述,质疑人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贵公司如对质疑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财政局投诉。
****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质疑答复人:****

**鑫磐工程****公司

答复日期: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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