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石拐区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审批
内蒙古-包头-石拐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19 14:30

****环境局****分局关于2024年6月19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6月1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年产3000万块环保砖和3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141

通讯地址:**自治区**市**区喜桂图新区人环西楼(014070)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年产3000万块环保砖和3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项目

**自治区**市**区**南路闽南石材城B1厂房北侧

****

****

****拟在**自治区**市**区**南路闽南石材城B1厂房北侧,投资建设年产3000万块环保砖和3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项目,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万块环保砖和30万方新型路基填充料,建设性质为**。本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4%。

(一)废气: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原料车间废气、破碎废气、搅拌废气、筒仓废气及原料堆场扬尘等。

(1)污泥贮存废气

氟化钙污泥(光伏污泥)暂存时可能产生氨气和硫化氢气体。污泥暂存间为全封闭结构,除污泥运输车辆进出时仓库门打开,其余时段均保持负压状态,抽风捕集率按90%计算,风机风量为15000m3/h,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去除效率70%。经核算,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2)破碎筛分粉尘

氟化钙污泥(光伏污泥)和工业废渣需经过破碎筛分处理,由于污泥含水率在40%左右,在破碎筛分过程中粉尘量很小,破碎筛分粉尘经引风机作用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引风机风量为15000m3/h,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9%,经处理后粉尘排放速率为0.1t/a(0.056 kg/h),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搅拌粉尘

物料在配料、搅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搅拌粉尘经引风机作用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与破碎筛分废气共用一套除尘器),引风机风量为15000m3/h,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9%,与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废气由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核算,破碎筛分、搅拌工序排放的颗粒物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2**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筒仓废气

水泥、粉煤灰筒仓装料时,以压缩空气吹入的方式将罐车中的物料装入筒仓,打料时简仓顶部呼吸口会产生粉尘。项目建设水泥筒仓1个,年使用水泥20000t,每个筒仓自带1台滤筒式除尘器,除尘效率可达99.5%,处理后于仓顶呼吸孔无组织排放。

(5)原料堆存及装卸扬尘

工业废渣堆存在封闭原料堆场内,装卸及堆放过程中均会产生一定量的扬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6)运输车辆动力起尘

本项目运输采用汽运,因此在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运输扬尘,本项目原料入厂采取苫盖,厂区内路面全部硬化,并定期清扫、洒水抑尘,可有效减少运输扬尘的产生量,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核算,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9620-2013)表3现有和**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厂区不设食堂,因此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较小。根据我国北方典型生活污水水质,确定生活污水产生浓度为COD300mg/L,氨氮30mg/L。本项目生活污水水质如下即COD:300mg/L,BOD5:150mg/L,SS:200mg/L,NH3-N:30mg/L。项目生活污水可达到万水泉水质净化厂接管要求,通过园区管网排入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内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械设备以及泵类及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产生,通过基础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进行控制,项目夜间不生产。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

本项目固废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筛分废料、收尘灰、不合格品等,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生活垃圾。

(1)一般固体废物

收尘灰主要为破碎筛分、水泥、粉煤灰、配料搅拌除尘器收集的灰尘,产生量为120.29t/a,收集后直接用于生产。

不合格品产生量小时直接用于生产,量大时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用于生产,产生量为环保砖的1‰,为11.3t/a,全部回用于生产配料工序。沉降在车间的粉尘主要通过采用及时清扫、擦拭等去除,按照空气粉尘处理。

筛分废料为直接反回重新筛分,产生量为45t/a,全部回用于生产配料工序。

(2)危险废物

废活性炭在厂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环保设备更换的废活性炭,危废代码为HW49 900-039-49。为了保证活性炭吸附效率,企业每两个月进行一次更换,活性炭使用量为0.6 t/a。收集后暂存于10m2危废储存室,交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设备维护产生废机油年产生量为0.1t,废机油桶年产生量为0.01t。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拟在厂区内西北侧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危险废物暂存间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硬化,渗透系数小于1×10-10cm/s,并设置堵截泄漏的裙脚和泄漏物料收集装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密闭桶装收集盛放,并置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暂存,之后送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