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李家乡河背村2023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投标邀请书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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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

致 :1、****公司2、******公司3、******公司4、鼎展****公司5、******公司6、金光道****公司7、******公司8、******公司9、****公司10、**省****公司11******公司12、**兴****公司13、******公司14、******公司15、******公司16、**安城****公司17、******公司18、******公司19、福****公司20、******公司21、**县****公司22、轩卓****公司23、****公司24、**九鼎****公司25、星岚海(福****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李家乡河背村2023年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纪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县李家乡河背村;

2.2 工程规模:总投资17051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重建40*40cm渠道63m,**40*40cm渠道931m,跨渠盖板6处,具体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170512元,其中暂列金8120元,下浮8%,即发包价为157520.64元;

2.5 标段划分(如有):/ ;

2.6 质量要求:达到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和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637—2012)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合格标准;

2.7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8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含三级)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清政办【2020】12号文要求,本地注册建筑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

3.5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户管理根据明建〔2022〕159号文《**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3.6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2)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3****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http://zxgk.****.cn/shixin/)****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4)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本招标项****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6月19日至开标截止前,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24日上午11:30分前提交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送至(****,**县龙津镇水南街378-8号店)处,逾期视为放弃。

5、确定中标候选人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4年06月25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人民政府会议室从邀请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6.招标人当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小微权力监督平台”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4年06月25日-2024年06月27日)。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做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7.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 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8.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9、投标文件提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文件(一正四副),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6月27日17时00 分,提交地点为****。投标文件格式附后。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县李家乡河背村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2****27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水南街378-8号店

联系人:小韦 电话:185****3118

附件1-1:确认函(格式)

确 认 函

(标人招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看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关于邀请我方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 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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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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