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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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

****政府、街道办事处,农业主体: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推进稻渔综合种养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 (2023) 18号)和《****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75号),为充分发挥项目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产业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渔业转方式调结构,实现渔业高质量绿色发展,现将申报我县2024年稻渔综合种养殖项目的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必须具体以下基本条件

1.****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本****农场、******社、农业(渔业)企业等,面积要求100亩以上;

2.有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有较强的辐射带动力,能有效的推进稻渔综合种养发展;

3.申报主体拟建设的****基地,田间开挖沟坑所形成养殖区域不得超过稻渔综合种养总面积的10%;

4.项目申报主体近3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记录。

二、项目建设具体内容

1.重点扶持规****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种养生产条件,满足产业发展需求;

2.单个项目稻渔综合种养项目不超过15万元(项目实施主体应按不低于补助资金50%的比例进行配套);

3.对按照要求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实施单位给予补助。

三、项目申报的程序

1.****农场、******社、农业(渔业)企业等主体在规定****农业农村局提交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2),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职能单位对所有报名的组织逐一进行现场查验和复审。主要核查注册登记情况、申报材料真实性,现有养殖情况及在行业内的优势,近三年来无不良行为记录申明书,申请项目的实施能力等情况。

2.项目申报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相关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申报单位编制的实施、项目预算和相关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定,按照竞争性立项的原则,择优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农业农村局和省农业农****总站备案。

四、申报时间

请符****农场、******社、农业(渔业)企业等主体于2024年6月22****农业农村局副楼4****中心提交项目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咨询电话5070-****212。

附件:1.**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格式模版).doc

2.项目申报表.doc

****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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