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国际医学园区中心港(望春花路-六灶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审批
上海-上海-浦东新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19日
项目详情
****园区中心港(望春花路-六灶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2024〕552号
发布机构 发改委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2024-06-19

****集团****公司:

你单位《关****学园区中心港(望春花路-六灶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沪张江集前〔2024〕1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高地区防汛排涝能力,满足水**调度需要,根据新区蓝线专项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原****学园区中心港(望春花路-六灶港)河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北起望春花路,南至六灶港,长约0.62公里,为规划支级河道,规划**宽28米,两侧陆域控制带各5-15米。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河道开挖与疏拓工程、护岸工程、绿化工程、防汛通道及相关附属工程,以及征地搬迁等前期工作。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对断面布置、护岸结构型式等进行多方案比选;结合现状情况,在确保防汛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确定具体实施范围,因地制宜布置防汛通道及绿化,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属于**区重****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资金拨付、资产登记和后续管理应按照《浦东****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要求执行。项目竣工验收后,所形成的各项资产权属单位****生态环境局。

六、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本批复有效期12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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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17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