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2024-2452]罗定市分界镇、罗镜镇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重建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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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20 00:00

资审结果水利水务公示模板

资格审查结果公示
**市分界镇、罗镜镇水利设施水毁修复重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项目资格后审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序号 投标申请人名称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不通过) 资审不通过具体原因
1 **** 不通过 法定代表人没有提供A证
2 ****公司 通过
3 ****工程局有限公司 不通过 法定代表人没有提供A证
4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5 ****公司 不通过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确认表没有签字
6 **市**区水利****公司 不通过 法定代表人没有提供A证
7 ******公司 通过
8 ****公司 通过
9 **市****公司 不通过 没有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名确认表
10 ****集团****公司 通过
11 ****公司 通过
12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3 ******公司 通过
14 ******公司 通过
15 ****公司 通过
16 中正信达建设****公司 通过
17 ****集团有限公司 通过
18 ****公司 通过
19 ****公司 通过
20 ****公司 通过
21 ******公司 通过
22 中水投****公司 通过
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有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的招标项目,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见附件。
公示时间从2024年06月20日00时00分 至 2024年06月25日00时00分止。
投标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期间向招标人书面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联系人:谭先生
联系电话:0766-****617
联系地址:**市罗城街道龙园路体育二巷8号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水务局
联系电话:0766-****943
联系地址:**市罗城街道龙园路体育二巷8号
招标人:****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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