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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九批次
(第53标段)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救援队伍能力提升项目第九批次
二、项目编号 :****
三、招标人:****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澄清内容
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2款进行澄清,具体如下:
原文:
3.2.2:支付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全款
澄清为:
3.2.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30 % 预付款,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该项目合同总金额全额有效的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按合同约定完成生产任务并将全部货物发运至甲方指定单位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甲方各单位签收的到货验收表、发票、出厂合格证等汇总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70 %。
六、其他:其他内容不变
七、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纪检督察处
电话:0451-****2310
招标人:****
地址:**省****岗区**路99号
联系人:张助理
联系方式:0451-****233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中心C座1418室
联 系 人:张伟明
电 话:0451-****3447 152****5523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