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123********579432C-****0529-000416-7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6-20 16:27:50 |
项目名称 | **县铧钠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招标人 | ****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飙 | ||||
最高限价 | ****08054.03元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2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6月 19 日09时00分 | 计划工期 | 240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记录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牵头人)**中****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省**市**区花峰路与仙霞路**跨境电商产业园3号楼10层;**省**市**县高士镇高士大道52号 | ||||
投标价(元) | ****73389.70元 | ||||
项目负责人 | 吴玉红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皖134********03101 | |||||
技术负责人 | 苏志辉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市人防综合工程项目(一)荣获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1、**庐**江樾一期总承包工程 2、****广场.玺景园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集团****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区管委会办公楼 | ||||
投标价(元) | ****06599.40元 | ||||
项目负责人 | 袁伟冬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豫141********32827 | |||||
技术负责人 | 李楠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园区(一期)工程荣获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1、**开发区美的洗衣机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一标段 2、****学院学生公寓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投标工期 | 240日历天 | ||
地 址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 29 号楼 13 层 1317-1322 室 | ||||
投标价(元) | ****06413.90元 | ||||
项目负责人 | 王高通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 ||
豫141********02569 | |||||
技术负责人 | 胡国昌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市御水园商住小区项目15#、16#、17#、18#、19#、20#、21#楼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 ||||
企业业绩 | 1、**市食品和包装机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 2、**县西门垅片区棚改安置房(欢歌苑)建设项目 | ||||
公示时间 |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4日17点30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飙、张莹,联系电话:0556-****181、0556-****80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359;0556-****30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