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铧钠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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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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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A01-123********579432C-****0529-000416-7
信息发布时间 2024-06-20 16:27:50
公告公示信息

项目名称

**县铧钠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飙
联系方式:0556-****181

最高限价

****08054.03元

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0556-****80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开标时间

2024年6月 19 日09时00分

计划工期

240日历天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详见评标记录表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详见评标记录表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牵头人)**中****公司(联合体成员)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工期

240日历天

地 址

**省**市**区花峰路与仙霞路**跨境电商产业园3号楼10层;**省**市**县高士镇高士大道52号

投标价(元)

****73389.70元

项目负责人

吴玉红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皖134********03101

技术负责人

苏志辉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市人防综合工程项目(一)荣获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庐**江樾一期总承包工程

2、****广场.玺景园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集团****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工期

240日历天

地 址

******区管委会办公楼

投标价(元)

****06599.40元

项目负责人

袁伟冬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豫141********32827

技术负责人

李楠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园区(一期)工程荣获2020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开发区美的洗衣机配套产业园一期项目一标段

2、****学院学生公寓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名 称

****公司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工期

240日历天

地 址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商务内环路 29 号楼 13 层 1317-1322 室

投标价(元)

****06413.90元

项目负责人

王高通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豫141********02569

技术负责人

胡国昌

质量标准

合格

项目负责人获奖

项目负责人业绩

技术负责人获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

企业获奖

**市御水园商住小区项目15#、16#、17#、18#、19#、20#、21#楼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中州杯”(省优质工程)

企业业绩

1、**市食品和包装机械产业园标准化厂房

2、**县西门垅片区棚改安置房(欢歌苑)建设项目

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20日至2024年06月24日17点30分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王飙、张莹,联系电话:0556-****181、0556-****802。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管理局(联系电话:0556-****359;0556-****309)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市公共**交易服务网登录**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5.14:90/TPBidder/memberLogin)。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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