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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拟对2024年农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24年6月25日18时0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应当署名,建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建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公司反映,****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公司不予受理。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0771-****766
联系地址:**市**区民族大道159号凤岭﹒新新家园A区2栋第16层整层
附件:2024年农村公共基础照明项目(****)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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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0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