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怡保市“特许经营、加盟商店、数字商务、人工智慧与消费品贸易博览会”将于2024年8月1日至8月4日在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举办,我市将组织**市企业参展。为做好参展工作,****现公开选聘**市参加该博览会的展样品运输服务商,向社会邀请符合条件的机构参与竞争,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马来西亚怡保市“特许经营、加盟商店、数字商务、人工智慧与消费品贸易博览会”**市展样品运输服务项目。
(二)展览地点: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体育馆(Stadium Indera Mulia ,Ipoh)。
(三)服务地点:****市、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保市及其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四)服务期限: 2024年6月在**仓库集货起,至博览会结束后将所有回运展品交给对应参展企业为止。
(五)现场工作时间:2024年7月30日—8月4日(7月31日布展,8月4日撤展)。
(六)项目最高限价:25万元(¥250000.00)。
(七)付款条件:1.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成交服务商支付项目合同总额50%款项。2.服务结束后****依据合同要求对项目进行验收。通过最终验收后,采购人在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成交供应商项目合同总额50%的尾款。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2024年**市参加马来西亚怡保市“特许经营、加盟商店、数字商务、人工智慧与消费品贸易博览会”的企业约10-15家,预计展样品所占用空间约70立方米(含回运)。供应商须于指定时间将展样品安全运至马来西亚霹雳州怡****体育馆(Stadium Indera Mulia ,Ipoh)卸车完毕并运至指定展位交给各参展企业布展。在展后3个月内将展样品回运至供应商在****可容下所有参展展品的仓库,供应商须负责将回运到国内的展品及时发运给参展企业或通知参展企业领回。
三、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三)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四)近三年内,参加相关采购活动和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书或书面声明函)
(五)参与竞争的机构不存在以下任何情形:企业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被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处罚期未结束的。(提供有关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截图)
(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2.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国际货运代理、自理报关和自理报检资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在****市有集货的仓库(租用或自有,提供证明材料,且每个仓库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在马来西亚有**运输代理商,并具有境外大型展览展品运输一条龙服务的实际业绩;(需提供以往与办展单位的运输合同复印件)
4.具有及时将展品从****市集货仓库运输至展馆企业展位及回运的一条龙服务能力,且需承诺在展览结束1 个月内将展品回运,3个月内将展品回运至**。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响应;
6.不得分包和转包。
四、申报材料清单
(一)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
(二)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2023年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五)报名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材料。
(六)近三年内参加相关采购活动和在相关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的承诺书或书面声明函。
(七)在有关网站信用信息报告或查询截图。
(八)单位简介及服务能力介绍。
(九)报价表。
(十)根据项目采购需求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不限于:项目现状分析、服务目标及思路、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服务细节等)。
(十一)特定资格要求证明材料(见资格条件第(六)项)。
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皮纹纸封面、胶装成册,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25日。
(二)报名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五份胶装并加盖公章至********办公室(**市**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1307室),盖章扫描版同时发送到邮箱:****@126.com。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聪仁,0771-****8930。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选聘项目服务商集体评审,并将评选结果在****网站进行公示。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