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宝应县水务局宝应县白马湖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

审批
江苏-扬州-宝应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项目详情
索 引 号:
****
体裁分类:
其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组配分类:
拟审批公示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4-06-20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4-06-20
名 称:
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县白马湖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2024年6月2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县白马湖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0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7539

通讯地址:**县**大道77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县白马湖退圩还湖及生态修复工程

白马湖**县**镇境内

****

******公司

本项目清退白马湖圈圩面积 9.770km2,布置排泥场面积 1.092km2,圩埂长度约130km,圈圩清退至现状塘底,总开挖土方约 290.91万 m3。排泥场和难以清退区沿湖侧**堤防,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堤防7.58km,加固现状堤防7.38km。**1 座闸站、2 座水闸。构建多种不同湿地生境,修复水网系统,重**滨湿地带及湿地动物栖息地,提高湿地生境质量,增强湿地净化能力。沟**阳大河、老闸河 2 条河道两侧的坑塘或低洼地,扩大入湖**面积,构建入湖**湿地。

我局于2024年6月5日—2024年6月19****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须优化施工组织管理,强化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倡导绿色施工,文明施工。

(2)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营地内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废水(除挖泥船含油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车辆冲洗、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道路及场地浇洒、车辆冲洗等;挖泥船含油废水和生活污水交由海事部门接收船统一收集处理,不外排。

(3)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大气污染防治应急响应措施;规划好运输车辆的行驶路线及时间,对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施工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船舶和施工机械,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泥驳船的维护和保养等,减少施工机械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场地的环境管理,采取覆盖防尘和洒水降尘的方式减轻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扬尘污染;优化排泥场选址,加强排泥场恶臭污染控制措施,确保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施工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标准;施工扬尘(TSP)执行**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排放限值;排泥场淤泥散发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4)优先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对高噪音设备采取相应的限时作业,规范设置各类施工机械,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原则上禁止夜间施工,如确因工程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须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做好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调度和交通疏导工作,严格控制噪声污染;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行期闸、站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排放限值要求。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规范建设厂内固体废物暂存场所,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6)优化工程设计,注重生态保护。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对施工期造成的生态影响须采取必要的修复和补偿措施。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