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河县城南及老城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兴县路(五福路—沱湖大道)、工业十五路(女山路-彩虹大道)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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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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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南及**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路(五福路—沱湖大道)、工业十五路(女山路-彩虹大道)第三方检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6-2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城南及**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路(五福路—沱湖大道)、工业十五路(女山路-彩虹大道)第三方检测项目

三、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19.6万元

综合得分:92.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县城南及**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路(五福路—沱湖大道)、工业十五路(女山路-彩虹大道)第三方检测项目

采购需求:**县城南及**片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路(五福路—沱湖大道)、工业十五路(女山路-彩虹大道)第三方检测服务,具体详见招标范围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开展全部项目检测工作,项目完工后14日历天内提交全部检测报告。

五、公告期限

2024年6月20日-2024年6月21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异议受理

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2、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陈学阳

电 话:0552-****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城南工业区兴潼路20号

联系人:周曼、洪炉

电 话:181****2159、184****6005

八、信息发布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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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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