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什县某部加建阳光采光房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县某部加**光采光房建设项目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 **县某部
行政区域 **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6月20日 20: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园区**东路(****旁)大楼二楼
开标时间 2024年07月11日 10:30
开标地点 **市**东路33-1****中心****公证处)
预算金额 ¥39.4881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马欢欢
项目联系电话 150****8013
采购单位 **县某部
采购单位地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助理 159****6332
代理机构名称 ****
代理机构地址 ****园区**东路(****旁)大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马欢欢 150****8013

项目概况
**县某部加**光采光房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工业园区**东路(****旁)大楼二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10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某部加**光采光房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39.4881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4881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县某部加**光采光房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4881.14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工程为单位宿舍楼顶加**光采光房及相关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个月,具体时间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
(2)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
(4****总局《****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5)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6)财政部、民政部、****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司法部《****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须提供《**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或**工程建设云下载审核通过的信息报送册;(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园区**东路(****旁)大楼二楼

方式:报名成功后发送至邮箱。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0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1日 10点30分(**时间)

地点:**市**东路33-1****中心****公证处)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完税证明,社保缴纳凭证,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获取招标文件响应截止时间之前完成),资质文件,中小企业证明文件,以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
4、****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县某部

地址:/

联系方式:杨助理 159****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园区**东路(****旁)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马欢欢 150****80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欢欢

电 话: 150****8013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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