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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邦****公司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91102XJ | 建设单位法人:唐粤宁 |
陈关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海盛路39号蓝城商务大厦 |
白驹大道改造及东**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72-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E4813-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区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12-12 |
美环审字〔2018〕3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99749.28 |
6948 | 运营单位名称:**成邦****公司 |
914********91102X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中特****公司 |
914********9088403 | 验收监测单位:**中特****公司 |
914********9088403 | 竣工时间:2020-06-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0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11mwxU1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本项目位于**区江东片区,起于**大道—白驹大道交叉口,东延至**洋防潮堤,道路全长8632.633米,其中**大道至白驹大道(海文高速)段为白驹大道改造工程;白驹大道(海文高速)至**洋防潮堤为**道路工程。建设红线总宽100~160m米(其中道路路基红线60m,两侧景观绿化带各20~5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照明工程、电力沟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位于**区江东片区,起于**大道—白驹大道交叉口,东延至**洋防潮堤,道路全长8632.633米,其中**大道至白驹大道(海文高速)段为白驹大道改造工程;白驹大道(海文高速)至**洋防潮堤为**道路工程。建设红线总宽100~160m米(其中道路路基红线60m,两侧景观绿化带各20~50m)。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照明工程、电力沟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施工期: 1.生态影响:道路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做到施工区“先围挡、后施工”。临时堆土场应设置截洪沟,顶部应设置帐布遮挡,防止雨季雨水冲刷产生水土流失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大气污染:1)未完工路面洒水降尘;2)堆料场需设置档板,场地经常洒水保持湿润;3)大风天气需停止作业,减少扬尘污染;4)建议使用商品沥青。 环评批复要求:按照《防治城市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以减少和降低扬尘对环境影响。 2.水污染: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通过合理的施工组织、控制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施工、加强工地管理、设置围挡作为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道路施工机械的噪声可得到有效控制。尽量采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加强对高噪音机械的管理,采取适宜施工方式和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止和减轻施工噪声、扬尘、振动等污染。 4.固体废物:项目拆除建筑垃圾运至临时弃渣场,****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并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办理相关倾倒手续。应当及时清运、处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施工垃圾的运输应采取封闭、遮挡、喷淋等措施,避免泄漏;取、弃土场,原材料的堆放要避开周边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 运营期: 1.生态影响:加强沿道路两侧和道路的分隔带的绿化、美化工作,合理配置树种,在满足交通要求和城市景观要求的同时,种植隔音、附尘、吸气效果较好的常绿阔叶树种,有效防止和减轻交通噪声污染、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废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2.大气污染:通过路面绿化与周边植被的净化,项目交通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水污染:路面径流将通过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并经雨水井一定的沉沙、隔离作用后排放。 4.噪声污染:应在环境敏感点路段受影响建筑安装隔声窗,再辅以绿化带削减噪声。 5.固体废物:产生的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 1.生态影响:施工期间项目沿线设置围挡,临时堆土场设置截洪沟并加盖篷布。 2.大气污染:本项目施工期设置围挡,围挡上设置洒水装置定期洒水降尘,保持路面湿润。 3.水污染:项目红线内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4.噪声污染:项目采用低噪音的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在休息时间进行施工作业。 5.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送至**市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垃圾的运输采取封闭、遮挡、喷淋等措施;项目用土为随用随买,购买房地产建筑工程的剩余土方,不设取土场;弃土用于江东大道二期工程建设,不设弃土场。 运营期: 1.生态影响:项目路基两侧种植灌木、椰子树、草坪。 2.大气污染:项目两侧绿化带种植灌木、椰子树、草坪。 3.水污染:项目沿线建设雨水管网,路面径流进入雨水管网后经雨水井沉沙、隔离后排放。 4.噪声污染:项目路基两侧绿化带种植灌木、椰子树、草坪。根据现状监测结果,项目周边敏感点道隆村N8、陶地村N10、小燕尾村N11、江东小区N14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其余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类标准,未出现超标情况。 5.固体废物:项目沿线定期有环卫工人进行清扫,沿线产生的垃圾由环卫工人清扫收集后统一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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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隔声效果较好的的常绿阔叶树种,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标识 | 《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标准,道路边界线外35m±5m范围内执行4a类标准。 | 种植隔声效果较好的的常绿阔叶树种,加强管理,设置限速、禁止鸣笛等标识 | 在项目沿线设置15个声环境质量监测点位(N1-N15),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夜间各监测2次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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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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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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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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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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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