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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港内河船舶污染物三合一免费接收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港内河船舶污染物三合一免费接收 | ****0000.00元 | **** | **路132号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港内河船舶污染物三合一免费接收 | **港内河船舶污染物三合一免费接收 | 项目范围: ①**海事局管辖内的黄****发电厂至吴淞口之间的**江水域),全长约36.3海里(约67公里)。 ②**市交通委管辖内的内河主干通航河道。 | 对项目范围内的船舶生活垃圾、船舶生活污水、船舶油污水实施全覆盖接收服务,并做到按服务对象排放需求接收,及时处置。 | 自2024年 1月 1日 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收集服务规范、标准参照《**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关于做好**港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接收作业、中转驳运、交付处置工作的通知》(沪容水管发2016年58号)等要求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成林,马涛,陈燕,陈岗,石红霞,周全,傅旭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 号文第十五条,代理费按照100万以下按1.5%计取,100万-500万按0.8%计取,500万-1000万按0.45%计取,1000万-5000万按0.25%计取,5000万-10000万按0.10%计取,累进计算。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5187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意见:经专家组对本单一来源项目****响应文件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1、单一来源单位****投标书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通过;2、****小组要求作出了承诺;3、垃圾接受服务方案满足本项目需要,总体合理、可行;4、拟投入到本项目管理人员54人满足本项目需要;5、拟投入到本项目18艘船舶设备满足本项目需要。6、相关保证措施满足本项目需要。综合上述,****投标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推荐为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喜泰支路6号2幢
联系方式:021-****87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古美路1515号19号楼**大楼22层
联系方式:137****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依理
电 话:137****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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