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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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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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县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7日
5、评审日期:2024年06月2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政采磋商(2024)0070号 **县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 **省**市市辖区建设路东段612****园区办公楼4楼西409室 1,280,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县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三、评审专家名单
柴元吉、郑丽霞、王纳新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1,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和《****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将通过“**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n),向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中标人(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该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加盖有电子签章,并附二维码标识。可通过扫描****中心网站发布的中标公告,验证相关信息。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与中标(****政府采购合同(可在线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0379-****0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省**市郑东新区**路100号1号楼2单元6层616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1****19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1****1993
附件(5)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1
中标通知
宜阳县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自动记录系统-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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