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召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审批
河南-南阳-南召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项目详情
索 引 号 **** 有 效 性
发文机关 ****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年06月19日
标 题 ****关于**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发文字号 宛政土〔2024〕188号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
关于**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

****政府:

你县《关于**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的请示》(召政土〔2024〕34号)收悉。按照《**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县皇后乡等3个乡(镇)王村村等3个村王村村上庄组等7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地2.2439公顷、园地0.0117公顷、草地0.4879公顷、其他农用地0.0359公顷,共计2.7794公顷(无耕地),作为**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你县自然**部门拟订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用方案。接批复后,你县要在规******厅备案,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已补充耕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升。

三、你县要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需要报批征收的土地,及时按程序报批。

四、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节约集约用地。

附件:**县2024年度第三十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明细表

****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