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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红城湖C17-4地块棚改回迁房项目经理部
(第04号)
尊敬的投标单位:
尊敬的投标单位,很高兴贵单位参与******市红城湖(C17-4地块)棚改回迁房园林景观工程招标工作,感谢贵单位对我方招标工作的大力支持。鉴于原招标文件中合同部分有部分改动,现就本次招标工作进行如下补遗: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
“2.经公开招标,甲方于2024年6月23日确定乙方为园林景观工程(含车位划线)专业分包工程中标方”
变更为:
“2.经公开招标,甲方于2024年6月26日确定乙方为园林景观工程(含车位划线)专业分包工程中标方”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中:
“三、分包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89天。”
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1日。计划完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77天。”
招标人:****
**市红城湖C17-4地块棚改回迁房项目经理部
2024年06月14日
1 | **红城湖C17-4地块棚改回迁房园林景观招标补遗公告04.pdf | 384kb |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