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恢复项目-3标段
比选公告
****受****委托,对**自然保护地恢复项目-3标段,(比选编号:****)所需的下述有关服务进行比选。诚邀****供方名录内的单位参加此次比选。
一、比选人信息
1.比选人名称:****
2.比选人地址:**市**区大庄双源**南角
3.比选人联系人:刘工
4.联系方式:010-****1130
二、代理机构信息
1.代理机构全称:****
2.代理机构地址:**市**区北苑路13号院领地office A座502室
3.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李工、于工
4.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4753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内容为租赁水车、挖掘机、小货车、客土喷播机、装载机、压路机、起重机、自卸汽车、压路机、雾炮机、发电机等相关机械。
3.2服务期限:施工期434日历天,绿化养护期12个月,具体以比选人通知为准,满足项目进度要求。
3.3服务地点:**霞云岭国家森林公园。
四、比选项目需求
详见第四章“比选需求”。
五、参选人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揽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4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起至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发生同类项目的重**全生产事故;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5.6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否则均按无效参选处理;
5.7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8 近三年(2021年6月1日起至递交参选文件截止之日前)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5.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比选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人开标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并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市**区北苑路13号院1号楼A单元502室报名和领取比选文件。
6.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包含电子版比选文件),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七、参选文件的递交
7.1参选文件递交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上午9 时 00 分(**时间);
7.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为**市**区北苑路13号院1号楼A单元506室;
7.3开标时间:2024年6月26日上午9 时 00 分(**时间);
7.4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八、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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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