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嵊州市三溪水库配套工程(上竹线楼家—三溪段道路改建工程)环评采购项目的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1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参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受****的委托,****水库配套工程(上竹线楼家—三溪段道路改建工程)环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水库配套工程(上竹线楼家—三溪段道路改建工程)环评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金额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金额

采购需求

备注

1

****水库配套工程(上竹线楼家—三溪段道路改建工程)环评采购项目

1

15.6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贿赂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实施的能力。

4.特定资格要求: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获取时间:2024年6 月21 日至2024年7 月2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3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市**国际12楼1220室)。

七、领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时提供);

3. 办理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 投标商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未携带或未邮寄以上文件的将不能参加报名,未经报名登记而复制采购文件,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供应商可选择携带文件现场报名或先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将报名资料以邮寄(建议顺丰或EMS)的方式寄到********公司(**市**国际12楼1220室),接收人:石伊玮,联系电话:0575-****6828。

八、磋商截止时间和地点:

1.磋商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09 时00 分;

2.磋商地点:****(**市**国际12楼1220室);

九、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09 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市**国际12楼122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 元。

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1日16: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交至********公司,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单位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的,一律视为不响应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户名:********公司

开户:****公司**支行

账号:210********00011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屠浙锋

联系电话:151****8275

地址:**市华发南路8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韩陈芝

联系电话:0575-****6828

地址:**市**国际12楼1220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投诉。

4.书面质疑受理地点:****(**市**国际12楼1220室),韩老师收,0575-****6828。

附件信息: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1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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