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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县省璜区域性养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梅民〔2024〕36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省璜区域性养老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养老基础设施,满足人民群众养老服务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省璜片区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用地面积4969.17平方米(7.45亩),总建筑面积6208.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79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18.6平方米)。项目规划配置床位140床,建设内容包括**自理型养老楼、公用工程、地下室、道路、广场、围墙、室外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673.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51.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680.96万元,基本预备费255.95万元,设备购置费1385.12。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和重要设备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98.79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并报我局审批。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