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清县总医院及各成员单位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审批
福建-福州-闽清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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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及各成员单位医疗设备更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梅总医〔2024〕67号)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新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及各成员单位医疗设备更新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医疗基础设施,提高医疗救治处理能力,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拟更新医疗设备115台(套);主要包括磁共振成像系统、X线计算机断层扫描仪、数字化X线摄影(DR)、彩超、心电图机、心电监护仪等医疗设备。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5113.5万元。项目资金除争取上级补助外,其余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涉及购买服务等单项合同估算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均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9.97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6月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