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防村中心河清淤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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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河清淤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省**市**市
发布日期:2024-06-24 10:23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中心河清淤整治工程
建设单位:****
招标条件
****中心河清淤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 ****中心河清淤整治工程;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营业执照:独立法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无在建****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 号”规定)。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项目经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2)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3)“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在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可以投标规定的前提下,需要同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虽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投标条件情形的证明材料”****委员会评审认定“无在建工程”投标资格,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函。其中具有在建工程时符合投标条件的情形及证明材料如下: 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注:①在建工程是指在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的工程; ②上述a、b条款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拟任项目经理可以参加本项目投标时,该建设单位应当明确具体情形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该项目经理未变更的,一旦中标,投标人须提供该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经理已经变更为其他人员的证明材料(原建设单位出具、盖章)方可签订本项目合同协议书,否则《中标通知书》无效; ③上述第e条款不适用于停工后已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复工的情形。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4)√ 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时间要求:2024年 3月-2024年5月,其他要求: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 3.4 业绩要求:否 3.5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依据《**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意见》 (泰政水〔2022〕124 号)被判定为恶意投诉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注:如查实投标人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06-24 08:30 至 2024-06-26 17:30
获取方式 2024年6月24日-26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至****(地址:**市江洲路2****广场七幢4楼)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持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受委托人2024.3-2024.5月社保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法人来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到****(**市江洲路2****广场七幢4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07-01 14:30
递交方式 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7-01 14:30
开标地点 ****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办事处斜对面);
其他
1、项目概况:****中心河清淤整治工程。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96517.31元,最高限价:469434.55元(最高限价下浮6%,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0元,暂列金额45137.94元不下浮)。 3、工期:60天 4、付款方式: ①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 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 ③ 余款待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按审计价一次性结清(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 ④ 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需提供与支付款项等额的增值税发票。 其中:1、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2、甲方有权对中标人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承包人应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如发现中标人未按相关规定执行,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工程款,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直至终止合同,情节严重者将暂停中标人参加甲方其他项目的投标资格12个月同时提请主管部门将该企业列入诚信黑名单。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中标人数量:1位中标人。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https://www.****.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om)
监督部门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园区**路37号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地址:**市江洲路2****广场七幢4****集团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9****3789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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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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