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章水镇朱梅村卫生室

审批
浙江-宁波-海曙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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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6-24

项目名称 **市**区章水镇朱梅村卫生室
建设地点 **省**市**区章水镇朱梅村 建筑面积
(平方米)
6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孙贤斌
联系人 姚贞清 联系电话 150****5575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0.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4-12-0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建设内容及规模 **市**区章水镇朱梅村,全村户籍人口数1456人,常住人口数1116人。距离最近的卫生室约2.5km。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意见》(浙卫发〔2011〕65号)和《关于规范村级巡回医疗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卫办农〔2012〕8号)等文件精神,为方便山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和家庭医生签约、健康宣教、健康体检的等公共卫生服务。拟建设**市**区章水镇朱梅村卫生室。项目投资金额约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万元。项目将在原有的村办公用房按标准进行改建,待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项目位于朱梅村办公楼一楼,建筑面积约67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固废 环保措施:
项目运行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医疗废弃物,我院已与**枫林特****公司签订医疗垃圾回收协议,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将由**枫林特****公司回收处理。
承诺:**** 孙贤斌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孙贤斌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0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