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22MAA7D8F346 | 建设单位法人:黄宁 |
尤华茂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县 |
**壮族自治区**市**县**镇(**-****园区**三期标准厂房24号楼) |
**县峙书光伏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6-D4416-太阳能发电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 **市**县北江乡峙书村 |
经度:107.313618 纬度: 22.11663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13 |
崇环审〔2022〕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58364.39 |
98.6 | 运营单位名称:**县****公司 |
****1422MAA7D8F34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绿青蓝****公司 |
914********605280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4********820564E | 竣工时间:2024-04-3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1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5542 |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为建设31个3.25MW光伏发电单元,总装机容量100MW;建设220kV升压站1座,本期主变容量100+140MVA;场内35kV集电线路总长度约20.7km;**220kV单回送出线路总长17km。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建设31个3.25MW光伏发电单元,总装机容量100MW;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站,本期**2台主变,容量分别100MVA(1#)、140MVA(2#),预留3#那楠风电场主变(已投运,容量200MVA);**集电线路总长35.1km;本期220kV出线1回(线路运行名称:220kV峙弄线),以单回架空送至板崇光伏升压站,送出线路总长15.5km。 本项目验收阶段升压站已投运的3#主变及110kV坤峙线送出线路工程不在本次评价范围。 |
升压站站址、电压等级、升压站布置方式、主变数量及容量与环评阶段一致;输电线路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1.5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采取施工场地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散料堆场等使用防尘布苫盖,进出车辆进行清洗,运输道路洒水等有效措施,减轻施工扬尘对环境不利影响。 2.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和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水源保护区汇水范围内地块施工时尽量安排在非雨天进行,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截(排)水沟、沉砂池等,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场地洒水降尘。 3.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确保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后分别送当地指定地点处置。项目总挖方量为4.79万立方(含表土剥离1.52万立方),全部用于项目回填,无弃方产生。施工完成后,须及时清理,进行植被恢复。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1.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在距离汇水沟渠最近的20#、23#、24#地块东南侧,地势低洼处修建截(排)水沟、沉砂池等,收集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外排。 2.项目产生的废太阳能电池板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理,一般固废堆场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3.采取降噪措施,确保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4.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底部设置贮油坑,站区东北侧设置50立方米事故集油池,油污水分离后的油大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少量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HW08)。 5.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按要求申报相关资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渣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6.项目产生的工频磁场强度和工频电场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100μT和4000V/m的标准控制限值要求。 (三)落实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落实。施工场地设围挡、定期洒水、临时堆土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有效措施。 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和周边林地浇灌,不外排。临近水源地汇水范围地块在非雨天施工,场地四周修建临时排水沟、沉砂池,经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 施工期已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处置;土石方平衡,无永久弃土;施工结束后及时播撒草籽,恢复植被。 (二)已落实。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光伏场区地势低洼处修建截排水沟,经植被停滞作用,减少对水源地造成的影响。 运营期废太阳能电池板由生产厂家回收处置。 运营期采用低噪声设备,根据现场监测结果表明,升压站厂界噪声满足1类标准要求。 主变下方设贮油坑,事故油池满足最大单台主变100%油量,废油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根据现场监测结果表明,工频电磁场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4000V/m和100μT的标准控制限值要求。 (三)已落实。项目从建设期至运营期未接受周边居民投诉,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北江乡峙书村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北江乡峙书村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升压站主变等设备运行噪声、光伏场区设备运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 | 项目厂界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 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55dB(A)、夜间:45dB(A)) |
施工期:建筑垃圾应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市政部门制定的地点消纳处理;施工人员主要租住当地的居民房屋,生活垃圾与当地居民的垃圾一起处理。运营期: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由升压站内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站内值班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乡镇垃圾转运站进行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返厂处理;升压站设有一座有效容积为50m3的事故油池,收集主变事故排油;事故状态下的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升压站内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清单中的要求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进行临时收集、暂存。 | 施工期:已落实。 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运至市政部门制定的地点消纳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至附近垃圾转运站处理。运营期:已落实。 值班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运至**乡垃圾转运站统一处置;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厂家回收返厂处理;升压站设1座有效容积为79.38m3的事故油池,收集主变事故排油;废油渣、废蓄电池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站内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危废暂存间。 |
施工期:减少占地,表土剥离,表土剥离后应集中堆放,表土采用装土编织袋拦挡防护、密目网苫盖,工程土石方平衡。运营期: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选择适合当地土壤生长的草籽进行播种,并对阵列区进行分区种植,在光伏板基础附近遮阴处,改种生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或者喜阴的草本植物,提高植被覆盖率。 | 施工期:已落实。 施工期已根据图纸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临时弃土用于场区回填及周围植被绿化覆土,无永久弃土,现场周围植被已基本恢复;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和现场勘察,施工单位对施工活动范围及时进行了清理和恢复,现场植被已基本恢复。运营期:已落实。 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并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及时播撒草籽,现场勘察,施工单位对施工活动范围及时进行了清理和恢复,现场植被已基本恢复。 |
1.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底部设置贮油坑,站区东北侧设置50立方米事故集油池,油污水分离后的油大部分回收利用,剩余的少量废油渣属于危险废物(HW08)。 2.严格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按要求申报相关资料,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渣等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 | 1.主变下方设贮油坑,事故油池满足最大单台主变100%油量,废油渣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2.危险废物严格规范化管理,并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废铅酸蓄电池、废油渣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1)当部分工程完成后,及时对裸露地进行整治绿化。对于施工期建材的 堆放场地,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清理,并对临时用地进行整治并恢复 植被。 (2)施工结束后清理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选择适合当地土壤生长的 草籽进行播种,并对阵列区进行分区种植,在光伏板基础附近遮阴处,改种生 长能力强、受光照制约较小或者喜阴的草本植物,提高植被覆盖率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并恢复施工迹地、平整土地,及时播撒草籽,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场区已进行植草绿化,对场区内的空地已进行绿化覆盖,总体上运营期造成的生态影响较小。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