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津县2024年竹产业基础设施营林管护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审批
云南-昭通-盐津县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项目详情
关于《**县2024年竹产业基础设施营林管护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4-05-08


****草原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复《**县2024年竹产业基础设施营林管护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盐林请〔2024〕6号)已收悉,经组织行业部门专家评审并修改完善,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县2024年竹产业基础设施营林管护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规划的建设内容和设定的绩效目标,请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及时组织实施。

二、建设内容及投资概算

(一)建设内容及规模

**营林管护道20千米,其中:中和镇8千米;豆沙镇5千米;庙坝镇7千米;覆盖笋山约2万亩。覆盖农户515户,2364人,其中脱贫户198户,970人。

(二)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总投资40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400万元。

三、相关要求

(一)规范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坚持项目建设程序,于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建设内容,并组织项目验收和报账工作。同时,要加强项目质量监管,按月报送相关进度报表等资料。

(二)强化资金监管。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财农〔2022〕14号)、(云财规〔2022〕23号)要求,认真落实公开公示要求,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做好项目建设前、中、后以及隐形工程的有关图片佐证。

(三)坚持联农带农。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就近就地吸纳劳动力,特别是吸纳脱贫群众及“三类对象”实现务工收入;项目实施所需原材料尽可能就近组织,特别是吸收农户原材料以实现联农带农增收。项目建成后按方案要求兑现联农带农目标效益。

(四)健全完善档案资料。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盐巩固**组〔2022〕3号)要求,以项目实施进度为依据,按时序整理项目前期、实施过程、项目验收、移交及后续管理资料等,按照“一项目一档案”的要求,规范装档。按照要求报送联农带农台账,并将项目相关信息精准录入“国办”系统。

(五)规范资产后续管护。项目实施完成后,涉及形成资产的,要做好资产的登记、造册、确权、移交、账务处理、管理,涉及收益分配的项目,必须按照绩效方案目标,不折不扣落实合理分配机制。要落实好资产的管护责任人,健全管护制度,确保资产不流失不损毁,充分发挥资金资产效益。

附件:关于请求批复《**县2024年度营林管护道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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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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