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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原国土**部《关于加强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 号)等相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三和****公司**中**米钵山团钵郎电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变更)》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4日至2024年6月28日(共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管理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以公示期内送达为准,送达时间不得晚于6月28日18:00)。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回族自治区**市**东大道21号
联系电话:0955-****836
附件:**三和****公司**中**米钵山团钵郎电石灰岩矿矿产**开发利用方案(变更)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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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6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