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广德经开区桃园河(桐汭东路南)公园绿化提升及配套停车设施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4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招标人

名称:****

地址:****开发区桐汭东路655号

代理机构

名称:****

地址:广****商铺19-110号

项目名称

**经开区桃园河(桐汭东**)公园绿化提升及配套停车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

****

开标时间

2024年06月24日10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地址:**省**市**区沈村镇丁店村丁店街道12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贰仟玖佰零叁元零壹分(****903.01元)

工期: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廖明成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4776、皖**B(2017)****789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省**市高新区玉兰大道777号双赢大厦1313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贰仟玖佰壹拾壹元叁角玖分(****911.39元)

工期: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张敦亮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67776、皖**B(2016)****231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名称:******公司

地址:**省**县邱村镇白马湖路108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叁佰捌拾陆万贰仟玖佰壹拾玖元整(****919.00元)

工期:12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100.00分

项目负责人:方钱钱

相关证书名称: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证书编号:皖234****13153、皖**B(2023)****688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资格业绩:/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1、******公司、中奥****公司、******公司、**万青****公司、****公司,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3)③规定和《**经开区桃园河(桐汭东**)公园绿化提升及配套停车设施工程初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要求”,暂列金300000元不计取税金。以上单位在编制清单时将暂列金300000元纳入了税金计算基数。经评审,否决其投标;

2、**铎泽****公司单位因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1.2(3)①规定”,经评审,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2024年06月24日-2024年06月27日

其他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刘工,联系电话:180****7015,招标代理机构:杨工,联系电话:0563-****19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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