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瑶安瑶族乡洛阳村风貌整治提升项目施工许可

审批
广东-清远-连州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发此证

发证机关:****建设局
发证日期:2024-06-25
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注册号:与施工许可证编号一致。建设规模:园建部分:**石二村四小园矮墙示范点657米,提升改造现有(石一、石二、大洞村)四小园矮墙324米,**大洞村美丽庭院示范点447平方米,**镇区沿线小公园整治示范点113平方米,提升改造石二、****广场整治示范点1586平方米,提升改****广场1127平方米;道路工程方面:大洞村道路硬底化117平方米,道路黑底化711平方米,石二村人行道修缮21平方米;环境整治方面:石一、石二、大洞村三清三拆三整治7855平方米,大洞村排水沟渠整治117平方米。
建设单位 ****
工程名称 **市瑶安瑶族乡**村风貌整治提升项目
建设地址 **市瑶安瑶族乡**村
建设规模 园建部分:**石二村四小园矮墙示范点657米,提升改造现有(石一、石二、大洞村)四小园矮墙324米,**大洞村美丽庭院示范点447平方米,**镇区沿线小公园整治示范点113平方米,提升改造石二、****广场整治示范点1586平方米,提升改****广场1127平方米;道路工程方面:大洞村道路硬底化117平方米,道路黑底化711平方米,石二村人行道修缮21平方米;环境整治方面:石一、石二、大洞村三清三拆三整治7855平方米,大洞村排水沟渠整治117平方米。 合同价格 222.96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公司
施工单位 ****
监理单位 **市****公司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白旭华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李戈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胡正芳 总监理工程师 卢星杰
合同工期 2024-04-12 ~ 2024-07-12
状态 正常
备注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国建筑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