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公司南方片区周转设施及常压容器制作及安装服务专有协议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院**海域高压过滤器及配套管线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 服务内容包括:根据公司产业高速发展,周转设施类(集装箱、吊笼、垃圾箱等)、工艺撬块结构及常压容器业务量激增,制作技术要求主要针对通用设施的焊接技术标准、防腐施工等做了指导性要求。本技术要求主要针对南方片区制作服务。 工作量清单详见附件1 | (2024.6) |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1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2 | 体系认证 | 1.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投标时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证书可在中国****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 | ||
3 | ★人员要求 | 需提供制作所需人员清单及作业人员资质: 1)提供人员清单及资质证明:至少5名焊接与热切割作****管理局颁发的资质证书),2名电工(低压电工作业证书)、2名架子工(登高架设作业证书),以上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提供人员清单及资质证明:至少21名技术或施工人员(工种包括:焊工、铆工、辅助工、起重工、架子工、技术人员等)(不包含第1)条的9名人员),以上人员提供劳动合同、身份证及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 ||
4 | ★业绩要求 | A、投标人在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已完成验收的周转设备设施或工艺设备撬快制作业绩和1项已完工的住人/办公集装箱施工业绩(两类业绩同时具备)。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B、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1)合同文件,2)服务验收证明材料。 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服务名称、服务内容及竣工验收材料。 C、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项已完成服务的订单委托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或结算发票扫描件。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D、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E、如提供的业绩客户****公司,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客户业绩(业绩内容不限),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
5 | 服务地点 | 南方片区包括:**、**、** | ||
6 | 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有效。具体作业时间以甲方委托书通知为准。 | ||
7 | ★机具要求 | 乙方需提供制作所需施工机具清单:至少提供包括但不限于5吨以上行吊、剪板机、折弯机、锯床、3吨及以上叉车、焊机等各1台;需提供以上设备清单及自有或租用资产证明。 | ||
8 | ★场地要求 | 周转设施制作在乙方自****加工场地),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合同需覆盖本次招标有效期) | ||
9 | 工作量清单 | 详见技术文件第二条/2.1-2.3内容。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次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公告条款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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