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集团****林业局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草原局的林规批字[2023]38号《****草原局****集团****林业局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公司的大林集计[2023]91号《****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森林防应急道路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施业区范围
2.2工程概况及建设规模:改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2条,总里程43公里。其中:韩镇至兴华12.7-中心沟27.5公里,吉龙沟大桥-嘎啦**15.5公里。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全部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标段 | 名称 | 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A1 | ****公司****林业局2023年度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项目 | 43 | 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图纸内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修复 | 11,244,193.00 |
注:具体工程量以招标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24年0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159日历日,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质量评定为优良。
2.7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2.8招标控制价:****4193.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cn/)”中的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岗项目,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4年0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的社保缴费证明)。
项目总工: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且无在岗项目。提供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2024年06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总工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公路工程、道桥、道路、公路与桥梁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3.1.3财务最低要求:
①2023年度的流动比率(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②营运资金(2023年流动资产-2023年流动负债+****银行信贷或自有资金证明)不得少于投标人所申请标段最高投标限价的15%。
3.2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提供相关承诺);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在交通工程建设领域未因重大、特大工程质量或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提供相关承诺);
(3)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提供相关承诺);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或各地方信用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
(5)近三年(2021年6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及总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2023年****运输厅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或2022****运输部公路施工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本次招标评标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投标文件采用双信封形式包封,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公共**交易网(https://ggzyjyw.****.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下载时间为2024年6月25日17时00分至2024年7月2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
注:在下载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如在下载时间截止前未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省公共**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980000。
4.2投标人未按“**省公共**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省公共**交易平台进行。
5.2本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投标人应在线上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省公共**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的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5.3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即开标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上传至“**省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
第一信**标时间:第一信**标时间:2024年7月17日09时00分,上传至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和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第一信封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第二信**标时间:具体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时间为准,招标人将于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信**标时间,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信封的解密等操作,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4开标地点:******交易中心
5.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 月 17 日09时00分,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省公共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省公共**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7.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同时在**公共**交易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地区**县韩家园镇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9****9375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增福街208号六楼
邮编:150010
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150****9291
邮箱:****@163.com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公司财务管理处
电话:0457-****364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