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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防段**工区房屋大修
择优选择施工单位结果公示
(公告编号:****)
巡防段**工区房屋大修项目择优选择施工单位,按照****关于规范零小工程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试行)》(呼铁建设函〔2021〕333号),现将本采购项目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名:****
公示期从2024年6月25日16:20至2024年6月29日16:20。公示期间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诉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招 标 人:********公寓段
地 址:**自治区****车站后街1****中心
邮 编:010000
联 系 人:陈佩芳
电 话:0471-****275
监督部门:****土地房产部
电话/传真:0471-****425
通信地址:**自治区**市新**锡林北路28号
邮 编:0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