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村委员会 ****财政局 关于**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农委发〔2024〕66号
重****村委员会
****财政局
关于**区2024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
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办事处):
****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4〕32 号)和《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5〕77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安排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用于良种能繁母猪更新,现就项目申报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区适养区内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资质的种猪企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1年养殖场内常年母猪存栏量不低于200头(该数据以农业农村部直连直报系统中数据为准)。
4.近2年内养殖场未实施种猪更新等供种能力提升项目。
三、申报评审程序
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自下而上、逐级编制”原则,按“公开、评审、筛选、公示”程序,由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自愿申报并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和汇总表(见附件1和附件2),****村委员会,****委员会****财政局形式审查合格,在专家组评审通过后,在**区农业农村信息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四、财政支持范围和绩效目标
(一)支持范围和标准
用于支持我区种猪企业良种能繁母猪更新,按引进能繁母猪补贴1000元/头,更新母猪200头,财政资金支持不超过20万元,支持项目1个。
(二)绩效目标
能繁母猪稳定率≥90%。
(三)补助方式
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完成后提交且验收合格后直接补贴给项目实施单位。
(四)其他
财政资金严禁用于与生猪生产流通和产业发展无关的支出,严禁用于部门基本建设、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同一年度内,对中央财政其他资金已经支持的项目,不得通过奖励资金重复支持。
五、项目建设期限
项目实施期限为2024年。
六、申报材料报送
1.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①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纸质件和电子件,申报对象根据要求形成项目实施方案并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②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属于企业的需提供)、租地合同、环保手续、能繁母猪引种证明复印件等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
2. 报送截止时间
2024年7月2日前。
3. 报送形式
由项目实施单位以纸质件和电子邮件方式****村委员会畜牧科,联系人:熊婷,联系电话:023-****2682,邮件地址:****@163.com。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项目汇总表
重****村委员会 ****财政局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行(产)业分类:____________
20 年____项目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项目实施单位: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项目主管部门:
联 系 人: 职务/职称:
办公电话: 手机:
填制日期:
****委员会 制
一、项目所涉产业发展现状(或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任务计划
(一)项目任务来由(背景)
(二)建设地点及规模
(三)项目内容(分项具体说明,既要有定性表述,又要有定量数据)
(四)建设进度
(五)项目推进及管理措施
(六)项目绩效目标(含项目带动能力,直接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等)
(七)其它
三、资金投入概算
(一)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二)资金具体用途和投资标准
(三)申请项目资金及资金使用环节(要具体说明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环节、补助标准和额度等)
(四)其它
四、组织保障措施
五、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一)单位性质、隶属关系、职能(业务)范围
(二)财务收支和资产状况
(三)有无不良记录****机关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四)申报实施该项目现有条件(包括自筹资金的筹措方案)
六、相关单位情况及参与事项
表一
项目主要人员与任务分工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任务分工 | 备注 |
表二:
项目评审表
评审类别 | 评审 内容 | 评审标准 | 评审结果 | 备注 |
业务 评审 | 现有条件 | 是否符合项目申报的前提条件 | ||
业务目标 | 是否能实现预期目标 | |||
建设内容 | 建设内容是否符合建设规范,规模是否符合要求 | |||
财务 评审 | 项目单位财务能力 | 1、财务状况是否良好; | ||
2、有无不良记录(财政、审计、监察、****机关的处理处罚决定、行业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 | ||||
财政支持环节 | 1、是否有明确的支持环节; | |||
2、确定的环节是否符合财政资金管理要求; | ||||
3、是否有明确的补助(补贴)标准; | ||||
4、补助(补贴)标准确定是否合理。 | ||||
资金筹措 | 1、项目建设资金测算是否合理; | |||
2、资金来源是否有保障; | ||||
3、申请市级资金是否在控制额度内。 | ||||
评审结论 | (写明是否通过评审的评审结论) 评审组长(签字): 年月日 (评审组组长及成员对评审结果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 |||
评审人员签字 |
说明:区县主管部门评审参考使用。专家组主要由业务类、财经类、工程类、管理类等单数专家组成,其中业务类专家不得低于总人数的60%。
表三:
项目评审专家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工作单位 | 职务/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备注 |
评审组 长 | ||||||
表四:
项目申报意见表
项目单位 意 见 | 本单位对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特申请立项。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意见 | 该项目选址位于本镇(街道)适宜养殖区域,符合土地利用、环保、交通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同意项目申报。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畜牧行政主管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区县财政部门意见 |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2
20 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汇总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县 | 项目主管部门 | 项目名称 | 项目实施单位 | 使用财政资金额度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财政支持环节及标准 | 绩效目标 | 备注 |
合计 | ||||||||||
1 | **区 | 重****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