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服务项目采购需求意向公示
一、项目名称:遴选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企业服务项目
二、公示时限: 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1日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项目名称
1、2024年度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2、2024年度车辆配件采购服务项目
(二)需求概况
大型车、中型车、越野车、小车等
(三)初步技术参数
车辆维修、维护保养,包括提供一级维护、二级维护、总成修理、小修、专项维修、应急维修和其他有关的维修服务项目
(四)预算金额(万元)
40万元(具体金额以后续需求公告为准)
(五)预计采购计划
2024年7月中旬
(六)服务要求
1.一类及以上机动车维修企业。
2.供应商固定维修点(维修工区)须在距离甲方20公里以内或车程30分钟以内,且在甲方通知1小时内到达项目地点开展工作。
3.针对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团队,所需零配件均能及时供应,并提供维修场所租赁合同或场地产权证明。
4.具有二十四小时抢修服务:抢修及时,在接到抢修通知后必须做到5公里内30分钟拖车或技师抵达故障现场;10公里内60分钟拖车或技师抵达故障现场;如当场无法解决,应立即通知单位车辆管理员并由供应商拖回维修场所进行维修。
5.免费提供24小时拖车服务。
6.保证对报修的各类车辆严格按照汽车维修工艺流程执行、所有零配件均系正品、绝无次品和三无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原厂零配件,如一年内车辆发生重复维修,所有相关零配件将免费返工维修更换。
7.车辆承修单位应对送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出具《维修估价单》,并由单位车辆管理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审批表》报单位批准后方可维修,如车辆应急保障无法及时提供“车辆维修申请审批表”,供应商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员,并在得到同意后方可维修(车辆维修申请审批表及时补签)。车辆发生故障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由供应商提供相关维修方案并排除故障,在故障得到解决后,车辆送修驾驶员试车认可后并在结算清单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8.供应商应对各类车辆的报修,保证做好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完工检验,车辆所有的性能和技术指标等完全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和要求方可出厂。
9.质量保证。
9.1.在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造成的机械故障、机械事故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负责维修车辆的中标供应商承担。
9.2.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为:①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②二级维护: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③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
车辆小修、保养当天完成,总成大修不超过5天完成,全车大修不超过10天完成,对竣工车辆验收合格后,车辆管理员在结算清单上签字认可,车辆方可出厂。
10.供应商车辆维护保养及大修内容:
10.1.车辆一级维护包括:更换空滤、机滤、汽滤、机油(换季保养时需更换空调滤网),同时需检查刹车、底盘、灯光、水、油、皮带、轮胎等
10.2.车辆二级维护包括:更换空滤、机滤、汽滤、机油、正时皮带及涨紧轮一套、水泵、波箱油、助力泵油、刹车油及清洗油道等;
10.3.车辆大修包括:更换活塞、活塞环、连杆、大修包、进气门、排气门、大瓦、小瓦、机油泵、液压挺筒等,缸体和缸盖加工或更换、曲轴和凸轮轴以磨损程度来决定维修或更换。
11.应急维保和保密要求:做好合同期内车辆参数变动后的****,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和保密协议。
联系方式:陈涌 157****6573
日期:2024年6月19日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