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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100T锅炉改扩建及炉灰渣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监测数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00T锅炉改扩建及炉灰渣棚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花镇政北**,项目中心坐标为东经111°42′24.81491″,北纬41°31′57.82248″;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次**锅炉房,内设1台DHX70-1.6/130/70-AII循环流化床锅炉作为常用锅炉,供热面积为120万m2。现有1台DZL70-1.6/130/70-AII链条热水锅炉改为备用(锅炉锅炉主体已经通过验收),**2套袋式除尘器(并联,对应1个锅炉2个烟道出口),1座脱硫塔脱硫,尿素脱销装置,**55m高烟囱等,2台锅炉共用1套**烟气处理设施及烟囱,原环保设施及烟囱已停用,另外**1座5000m2炉灰渣棚及输煤系统。项目扩建工程开工时间为2022年3月,竣工时间为2024年2月。
公示时间: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4日;
联系人:牛经理;
联系电话:159****04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