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75910X6 | 建设单位法人:龙翔 |
彭小燕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江****开发区春顺路999号 |
****年产8000**时锂离子电池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841-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春顺路999号 |
经度:114.40729 纬度: 27.8746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0-22 |
宜区环评字〔2021〕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5910X6001V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4000 |
96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75910X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龙翔****公司 |
913********023212R | 验收监测单位:**龙翔****公司 |
913********023212R | 竣工时间:2023-12-01 |
2024-03-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3-31 |
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97986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年产8000**时锂离子电池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8000**时锂离子电池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搅拌→涂布→烘干→辊压→分条切片→焊极耳→卷绕→装配→干燥老化→注液→封口→化成→二次封口→分容检测→PACK包装→入库 | 实际建设情况:搅拌→涂布→烘干→辊压→分条切片→焊极耳→卷绕→装配→干燥老化→注液→封口→化成→二次封口→分容检测→PACK包装→入库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废水:隔油池2个、化粪池8个、生产车间四级沉淀池1个(单个 4m3)、事故池(兼消防池)500m31 个,均为已建;扩建工程依托现有事故池、隔油池、化粪池,新增一个四级沉淀池(单个4m3)、混合废水沉淀池1个(日处理规模60m3)。废气:涂布烘干废气:设置冷凝回收+UV 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1根)外排;注液废气与化成废气:注液手套箱密闭、一并经UV光解催化+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1根)外排,各集气管道密闭;配料搅拌粉尘:密闭配料搅拌间,管道集气+除尘器,地面吸尘器,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管道集气+烟尘接收器,无组织形式排放。噪声: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固废:一般固废:边角料、不良品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回收粉尘、沉淀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焊接烟尘定****填埋场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抹布等、废活性炭、废灯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原料桶、废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隔油池2个、化粪池8个、生产车间四级沉淀池1个(单个 4m3)、事故池(兼消防池)500m31 个,均为已建;扩建工程依托现有事故池、隔油池、化粪池,新增一个四级沉淀池(单个4m3)、混合废水沉淀池1个(日处理规模60m3)。废气:涂布烘干废气:设置冷凝回收+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1根)外排;注液废气与化成废气:注液手套箱密闭、一并经活性炭吸附+15米排气筒(1根)外排,各集气管道密闭;配料搅拌粉尘:密闭配料搅拌间,管道集气+除尘器,地面吸尘器,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管道集气+烟尘接收器,无组织形式排放。噪声:基础减振、隔声、消音等措施。固废:一般固废:回收粉尘、边角料、不良品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焊接烟尘定****填埋场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抹布等、废活性炭、废灯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沉淀渣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废原料桶、废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废气治理措施未上UV光解催化,未导致不利影响加重,非重大变动;回收粉尘由回用于生产改为外售处置,沉淀渣由回用于生产改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未导致不利影响加重,非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根据《报告表》,结合现有工程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确定扩建后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现有胶黏剂配制间50m、F1生产车间50m、薄膜车间50m、本项目POE车间(原厂房编码F5车间)50m范围。你公司应配****区管委会,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扩建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包含已有项目)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CODcr≤2.373t/a;NH3-N≤0.239t/a。 | 实际建设情况:根据项目环评批复,本项目生产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50m,根据现场情况,距离项目最近敏感点为西北侧约208m处凯旋城南悦里,满足卫生防护距离。 主要污染物CODcr、NH3-H的排放****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338 | 1.8228 | 0 | 0 | 0 | 3.161 | 1.823 | |
0.89 | 1.176 | 0 | 0 | 0 | 2.066 | 1.176 | |
0.091 | 0.12 | 0 | 0 | 0 | 0.211 | 0.12 | |
0.0066 | 0.0088 | 0 | 0 | 0 | 0.015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766 | 0.495 | 0 | 0 | 0 | 1.261 | 0.495 | / |
0.0688 | 0.0842 | 0 | 0 | 0 | 0.153 | 0.084 | / |
废水治理措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标准限值、《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隔油池+化粪池、四级沉淀池、混合废水沉淀池 | 项目车间废水排口总钴、总镍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标准限值;废水总排口pH、CODcr、NH3-N、SS、TN、总钴总镍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TP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3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BOD5、氟化物、石油类、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涂布烘干有机废气废气治理措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要求 | 密闭管道集气+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监测结果可知,涂布烘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要求 | ||
注液化成废气治理措施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密闭管道集气+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 | 监测结果可知,注液化成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表5要求,氟化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
噪声治理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隔声、消声、减振降噪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厂界东、南、西、北面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
一般固废:边角料、不良品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回收粉尘、沉淀渣全部回用于生产工艺,焊接烟尘定****填埋场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抹布等、废活性炭、废灯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原料桶、废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一般固废:回收粉尘、边角料、不良品收集后外售处置,废包装材料交由供货商回收处理,焊接烟尘定****填埋场填埋处置;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抹布等、废活性炭、废灯管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沉淀渣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公司处置;废原料桶、废机油桶统一收集后,置于危废暂存间内暂存,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