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溪市华源矿业有限公司萤石矿加工项目

审批
广西-梧州-岑溪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项目详情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562257D梁瑜
梁琼芳**壮族自治区**市**市
**市筋竹镇望闾村筋竹陶瓷产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萤石矿加工项目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壮族自治区**市**市 **市筋竹镇望闾村筋竹陶瓷产业园
经度:111.231848 纬度: 22.904012****环境局
2020-11-09
岑环管字〔2020〕53号****
8001
65.5****
914********562257D****
914********562257D**宁大****公司
****0100MA5PAKJQ1E2021-02-01
2024-05-292024-06-26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99hjZo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拟建设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市大****创业园核心区,******公司东边地块(**市筋竹镇新联村),地理坐标:东经111.237********822,北纬22.901********507。拟建设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市大****创业园核心区,******公司东边地块(**市筋竹镇新联村),地理坐标:东经111.237********822,北纬22.901********507。
未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总占地面积19911.45m(约30亩),总建筑面积6752m2,其中:生产车间2个(每个2376m),2个堆场面积合计为2000m2,综合办公楼一栋1500m2,门卫室,工具房和地磅房合计面积500m2,购置生产和配套相关设备一批,年加工萤石矿8万吨。项目占地约19911.45平方米,厂内设置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质检留样间、地磅房、洗车平台、工具房、门卫室,全厂具备年加工8万吨萤石矿能力。
实际建设较环评阶段,调整总平面布置:①取消原定“原料堆场一”及“原料堆场二”建筑物建设,将原料堆场设置于生产车间内;②调整综合办公楼位置,综合办公楼楼层数减少,建筑面积减少654m2;③工具房和地磅房分开建设,建筑物总占地减少326m2;④**门卫室1间,新增42.5m2建筑占地;⑤将原定设置于综合办公楼内的质检留样间独立设置,新增54m2建筑占地。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抽样送检分级、原料堆场、网筛、人工破碎抽样送检分级、原料堆场、网筛、人工破碎
未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施肥,实现生活污水**化,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渠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或厂区降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 2.在堆场上方设置洒水装置,装卸工序采取设置洒水装置喷洒大量水降尘,规范操作装卸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对运输扬尘,建设单位采取对道路洒水降尘,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在道路一侧安装喷淋洒水系统,物料运输车辆出入厂区时经洗车平台清洗车轮及车身,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安装减振垫、合理安排机械运转的时间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均须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施肥,实现生活污水**化,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2座,单座容积90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厂区降尘或厂内绿化不外排,****园区雨水管网排放。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 2.在堆场上方设置洒水装置,装卸工序采取设置洒水装置喷洒大量水降尘,规范操作装卸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对运输扬尘,建设单位采取对道路洒水降尘,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在道路一侧安装喷淋洒水系统,物料运输车辆出入厂区时经洗车平台清洗车轮及车身,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安装减振垫、合理安排机械运转的时间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均须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实际建设较环评阶段,雨水处理方式由“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至雨水收集池(1座,65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或厂区降尘不外排”变为“初期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2座,单座容积90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厂区降尘或厂内绿化不外排,****园区雨水管网排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未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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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沉砂池 已建设 正常生产,无废水外排
1#初期雨水沉淀池 已建设 正常生产,无初期雨水外排
2#初期雨水沉淀池 已建设 正常生产,无初期雨水外排
化粪池 已建设 正常运行,无生活污水外排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雾化降尘装置、洒水装置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已建设 正常生产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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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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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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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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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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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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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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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