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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562257D | 建设单位法人:梁瑜 |
梁琼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市 |
**市筋竹镇望闾村筋竹陶瓷产业园 |
****萤石矿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市 **市筋竹镇望闾村筋竹陶瓷产业园 |
经度:111.231848 纬度: 22.90401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09 |
岑环管字〔2020〕5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001 |
6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562257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562257D | 验收监测单位:**宁大****公司 |
****0100MA5PAKJQ1E | 竣工时间:2021-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5-2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6-2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5299hjZo |
拟建设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市大****创业园核心区,******公司东边地块(**市筋竹镇新联村),地理坐标:东经111.237********822,北纬22.901********507。 | 实际建设情况:拟建设项目为**项目,项目位于**市大****创业园核心区,******公司东边地块(**市筋竹镇新联村),地理坐标:东经111.237********822,北纬22.901********507。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总占地面积19911.45m(约30亩),总建筑面积6752m2,其中:生产车间2个(每个2376m),2个堆场面积合计为2000m2,综合办公楼一栋1500m2,门卫室,工具房和地磅房合计面积500m2,购置生产和配套相关设备一批,年加工萤石矿8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约19911.45平方米,厂内设置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质检留样间、地磅房、洗车平台、工具房、门卫室,全厂具备年加工8万吨萤石矿能力。 |
实际建设较环评阶段,调整总平面布置:①取消原定“原料堆场一”及“原料堆场二”建筑物建设,将原料堆场设置于生产车间内;②调整综合办公楼位置,综合办公楼楼层数减少,建筑面积减少654m2;③工具房和地磅房分开建设,建筑物总占地减少326m2;④**门卫室1间,新增42.5m2建筑占地;⑤将原定设置于综合办公楼内的质检留样间独立设置,新增54m2建筑占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抽样送检分级、原料堆场、网筛、人工破碎 | 实际建设情况:抽样送检分级、原料堆场、网筛、人工破碎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表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周边山林施肥,实现生活污水**化,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雨水经过排水渠收集至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或厂区降尘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 2.在堆场上方设置洒水装置,装卸工序采取设置洒水装置喷洒大量水降尘,规范操作装卸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对运输扬尘,建设单位采取对道路洒水降尘,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在道路一侧安装喷淋洒水系统,物料运输车辆出入厂区时经洗车平台清洗车轮及车身,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安装减振垫、合理安排机械运转的时间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均须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山林施肥,实现生活污水**化,降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初期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2座,单座容积90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厂区降尘或厂内绿化不外排,****园区雨水管网排放。洗车废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 2.在堆场上方设置洒水装置,装卸工序采取设置洒水装置喷洒大量水降尘,规范操作装卸作业、降低卸料高度等措施抑尘;对运输扬尘,建设单位采取对道路洒水降尘,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洗车平台,厂区内道路全部硬化,在道路一侧安装喷淋洒水系统,物料运输车辆出入厂区时经洗车平台清洗车轮及车身,限制车速,禁止超载等措施。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须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厂房、安装减振垫、合理安排机械运转的时间等措施后,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均须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实际建设较环评阶段,雨水处理方式由“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至雨水收集池(1座,65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或厂区降尘不外排”变为“初期雨水经排水渠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2座,单座容积90m3)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平台洗车、厂区降尘或厂内绿化不外排,****园区雨水管网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未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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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砂池 | 无 | 已建设 | 正常生产,无废水外排 | ||
1#初期雨水沉淀池 | 无 | 已建设 | 正常生产,无初期雨水外排 | ||
2#初期雨水沉淀池 | 无 | 已建设 | 正常生产,无初期雨水外排 | ||
化粪池 | 无 | 已建设 | 正常运行,无生活污水外排 |
雾化降尘装置、洒水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已建设 | 正常生产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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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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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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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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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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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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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