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某单位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结果公示(2024-VGBWBH-F1001)(第1包)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四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四次进行公开招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评标原则及方式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2024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四次

2、招标编号:

****

二、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52****9913

地址:**省**市**市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招标机构名称:****

招标机构地址:**市**区西营街1****中心C座

联系人:于工、刘工

招标机构联系方式:156****4541、010-****8240

三、中标候选人信息,以及评标情况:

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888236.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红日洁****公司

投标报价:¥88950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第三名:

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投标报价:¥886500.00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发送书面文件至邮箱:****@qq.com。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

①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②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③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④事实依据;

⑤必要的法律依据;

⑥提出异议的日期。

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截至2024年6月27日。

公示发布媒介:“**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军队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日期:2024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