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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要求,现对博海达环境****公司编制的**国际旅游岛海湾大道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6万吨年聚甲醛及其配套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9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有异议,均可向我厅书面反映并发送至电子邮箱。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市**区**大街80号**省地质资料馆,河****规划院101室
电子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311-****1727
传 真:0311-****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