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公司 156****7897
项目名称 | ****商贸城四栋烂尾楼建筑物拆除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日期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 6月27日 | 挂牌终止日期:2024年 7月3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挂牌期。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332890U 所在地:**省**市**县梅花镇梅府路8号 联系人及电话号码:韩主任,138****1056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标的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不动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 ||||
标的 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商贸城 | |||
参考面积 | 详见附件 | ||||
其他说明 | 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
转让标的 评估情况 | 转让评估价 | 138900.00元 | |||
评估机构 | **至言****公司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苏至言[2024]价评字SH00012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5月24日 | ||||
标的名称 | 起拍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竞价保证金(元) | 数量 | 备注 |
****商贸城四栋烂尾楼建筑物残值拆除权 | 138900 | 500或其倍数 | 42000 | 4630㎡ | 拆除范围以评估报告、现场标的物为准 |
一、说明 1.意向竞买人应当在现场勘察时充分了解转让标的现状,合理估价标的价值,谨慎出价。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按照标的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转让资料所载数量仅供参考,可能与实际存在差异,无论转让标的移交时与转让资料所载内容是否一致,均不调整成交价款。 2.标的以现场展示时的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可实地测量标的数量,转让方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成交后受让方不得以标的存在误差等情形提出异议。 3、履约保证金为30000元整,于合同签订前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备注为:****商贸城四栋烂尾楼建筑物残值拆除权转让项目-履约保证金(备注的项目标的名称应准确,与交易文件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履约保证金退还按照合同约定,在双方履约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约定返还。 4.受让方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转让方交付的全部建筑物及构筑物完成拆除并清运出场,确保拆除范围内的地面为素土状态,否则转让方有权从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受让方未完成工作量的相关施工费用。标的所在位置占用少许农耕地,受让方负责与当地居民进行拆除过程中的沟通工作。 5.受让方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清运,所产生的旧料、废料均由受让方自行依法依规处置。受让方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应保持现场周边区域的卫生整洁、全程雾炮降尘、运输车辆严禁带泥上路,清运完成后,应将所有旧料、废料清除现场。过程中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费、搬运费用等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因垃圾及材料运输、存放不合规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受让方全权负责。 6.在拆除清运过程中,受让方应遵守《拆除合同》中要求的施工操作规范进行施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转让方对拆除及清运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不负任何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二、特别提醒: 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勘察,未勘察的受让方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转让方不统一组织勘察标的,意向受让方务必在竞价前咨询清楚和实地查看标的,标的的质量、数量均以实物现状为准,转让方、交易中心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现场联系人:韩主任,138****1056 3.所有标的物均以现场实物现状和实际数量、意向受让方实地察看为准。****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资料、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中心对此不构成任何担保,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参与。 4.意向受让方一旦参与,即表明接受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得以该标的存在瑕疵、缺陷等理由,向转让方提出重新竞价、放弃成交资格及赔偿要求。 5.意向受让方应认真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料,对标的有疑议的,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前提出,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知晓、认同、遵守并接受转让文件的要求和条款。 6.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前,因标的发生的任何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合同签订且标的移交后由受让方承担。 7.标的交付后,受让方应在转让方监督下,按照转让方要求将标的运离现场并将现场打扫干净。如未按规定时间运离现场,每天按成交价1%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8.拍卖人只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产权人、拍卖人不提供成交标的价款发票,由受让方自行开据发票,并承担全部税费。 9.标的的交付及相关事宜由转让方负责,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双方共同签字交接,受让方接收后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标的瑕疵或者其他权利。 三、其他 1.本公告涉及资金、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旦成交,转让费缴纳即以竞价成交价为准。 2.转让标的以展示现状为准,按现状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实地勘察、咨询,全面、准确地了解标的现状。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物为由向转让方提出任何要求; 3.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前,因标的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转让方承担;在合同签订并交付使用后,因受让方原因所发生的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4.本公告未尽事宜以受让方与转让方实际签订《拆除合同》为准。 |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意向受让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拟选派具备C类安全证专职安全员一名。 5.本次转让不接受联合体。 | ||||
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的事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买受人须承诺具备独立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与本次转让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本公告已提及的其他需要意向受让方承诺的事项。 | ||||
其他说明 | 一、竞价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3日17:30(非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登陆“**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com/#/)→“用户登陆”→“产权交易业务”系统进行注册登记、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等其他方式报名。 3.注册账号时须打包压缩上传下列原件扫描件到网上系统: 3.1以企业法人身份报名须提供: (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3)安全生产许可证;(4)法人代表证书或授权委托书;(5)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6)注册建造师证书;(7)B类安全证书;(8)C类安全证书;(9)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身份证;(10)竞买承诺书;(12)企业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缴纳的竞买报名前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凭证。 二、交易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42000元整。 2.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年7月3日17:30 3.缴纳方式: 3.1意向买受人须通过转帐支票(同城)、电汇(异地)、网上银行等方式(现金缴款无效)将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为准)保证金专用账户。 (1)户名:**** (2)开户行:****银行营业部 (3)账号:由系统随机生成 注意:1)、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达本公告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为准,未在缴纳截止时间到达的,视为报名不成功,即不具备竞买资格。 2)、企业法人申请报名,****公司账户打款。(企业以个人、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保证金未在交纳截止时间前到账的,或交纳金额不足的,视为放弃报名,不具备资格。 意向买受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确保交易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账户。 3.2意向买受人以保函或保证担保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的,意向买受人应将保函原件电子件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公司出具****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的,意向买受人应将担保、保险产品在**县公共**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上传至报名材料中。 注:(1)以保函、保证担保、保证保险等形式提交交易保证金的,其有效期应包括报名有效期至成交后价款划转截止日前的范围。 (2)交易保证****交易中心代收、代管和代退。保函、担保、保险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 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标的的情况,接受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4.处置方式: 4.1竞买成功后,买受人的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须另行缴纳成交价款。被确定买受人的,按公告约定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后,交易中心在收到受让方出具的退还保证金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采用保险、保函、担保的,无须办理保证金退付)。 5.意向买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1作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 5.2在竞价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3非法获取产权人或标的的商业秘密,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4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5.5干扰、阻挠他人竞价的。 5.6买受人(竞价成交方)出现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与产权人签订合同、交纳押金等不履约行为的。 5.7在竞买活动中不服从管理,恶意阻挠竞买活动正常进行的。 5.8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产权人造成损失的。 5.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作为对产权人损失的补偿,不足以补偿的,该意向买受人还需另行赔偿。 如买受人以保证、保险、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但存在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付清成交价款、与转让方签订合同等不履约行为的,交易中心有权向保证、保险、保函材料出具单位申请偿付。 四、竞价及成交 1.竞价开始时间 开标时间 :2024 年7月4日上午9:30 ; 2.竞价方式: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一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时5分钟。 竞价单位:元 起拍价格:138900元 增价幅度:500元及其整数倍。 自由竞价期:20分钟。 3.成交方式:最高价成交。 五、合同签订、价款支付及资产移交 1.受让方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3日内签署《成交确认书》并缴纳拍卖佣金(成交价款的3%)**台维护费(具体以成交价格为准,参照附件收费标准),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按合同约定将本次所有拆除的标的运出场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逾期视为放弃中标,其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成交金、履约保证金交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3.标的交接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并书面确认移交清单。 六、其他 未尽事宜以签订合同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