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某型号毒气浓度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式时限: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1日
四、项目概况
仪器型号:KC-15KN-M、KC-15KN-H
仪器数量:无水肼渗透管2个、甲基肼渗透管2个
标准名称:无水肼渗透管、甲基肼渗透管
依据文件:Q/sd.ZJF030-2022 推进剂气体浓度检测仪校准规范
制造商:**航天****公司
五、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
1.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平台注册要求3年)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谈判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拟定供应商及地址
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地址:******田成中里一号院
七、单一来源理由:
现计划采购的毒气浓度探头推进剂气****公司自主研发装备,内置核心气体敏感单元为检测产品专用设备组件,需从原设备供应商采购,符合单一采购来源。
八、技术文件领取
相关单位人员应制定专人携带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九、意见及回复方式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76****6126
监督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5621
十、公示处理结果:
公示结束后若只有拟定供应商满足供应要求,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单一来源采购,若存在2家以上(含2家)供应商,我部将按照相关规定,变更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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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