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蔡家山—黄连山矿区萤石矿出让公告

国土-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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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县蔡家山—黄****萤石矿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6

(公告文号 : 大华招标[2024]066 )

为加快优势矿产**勘查开发,提高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促进**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第240号令)、《财政****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拟以招标方式公开出让 **省**市**县蔡家山—黄****萤石矿 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

场所: **市**区公正路27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省公共**产权交易网

场所: **市**区中北路252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省**市**县蔡家山—黄****萤石矿

勘查矿种: 萤石(普通)

地理位置: **省**市**县水月寺镇境内

面积: 11.6009 平方千米,拐点范围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11.****000

31.****660

2

111.****000

31.****000

3

111.****000

31.****000

4

111.****000

31.****000

5

110.****000

31.****000

6

110.****000

31.****000

7

111.****516

31.****000

8

0

0

勘查工作程度: 普查。

勘查投入要求: 无

拟出让年限: 5 年

起始价: 46.4036 万元

出让收益率: 2.4 %

四、 投标人/竞买人 的资质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探矿权****事业单位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二)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应急管理部”网站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三)不接受自然人或企业联合报名。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 招标

招标时间: 2024-07-19

地点 : ****交易中心****中心)开标室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途径: 2024年06月21日至2024年06月27日,上午9:30至下午17:00(**时间,下同),在大华****公司招标代理部(**市**区塔子湖****花园三期A座23楼)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 2024-06-21 — 2024-06-27

申请报名方式: 只接受投标申请人现场书面申请,凭 46.4036 万元保证金缴纳凭证及申请资料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方式等申请。

申请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出让公告第四项“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条件”中第二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式附后),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6.承诺书(样式附后); 7.**省自然**领域信用承诺书(样式附后)。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择优确定中标人。

八、风险提示

(一)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投标,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投标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按法律法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瑕疵的影响。由于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探矿权范围内的**储量与实际情况可能存在差异,中标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三)矿产**规划或产业政策调整对勘查开采的影响,中标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四)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要求对特定勘查和采矿方法的限制,中标人应自愿承担该风险。 (五)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除招标公告要求外,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和相关资料若有异议或疑问的,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提交投标材料,即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认可。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投标人可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予以澄清、说明;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按合同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投标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投标,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投标人,将按照公共**交易领域失信联合惩戒相关要求进行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探矿权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 46.4036万元 ,投标报价低于出让起始价的为无效投标。 (二)《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探矿权中标人按照《财政部 自然**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招标出让成交价;开采时,逐年缴纳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逐年征收的采矿权阶段出让收益=年度矿产品销售收入×矿业权出让收益率)。 (三)有意向投标人可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结果,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1.中标人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2.中标人未按照《中标通知书》确定的期限与招标人签订《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结果无效,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1.中标人提供虚假文件、资料或者隐瞒事实的;2.采取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中标的;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中标人应依法依规进行矿产**勘查活动,需要办理环境保护、土地、林地、草场等相关手续的,应当及时依法办理。 (七)本次探矿权招标出让事宜可浏览自然**部网站https://www.****.cn/、****网站http://zrzyt.****.cn/、**省公共**产权交易网(https://www.****.cn//)。咨询电话:027-****6212(****交易中心)027-****0892****交易中心)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1.参与本次矿业权投标须缴纳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46.4036万元 。2.保证金应在报名申请截****银行账户(投标人按照要求通****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账户名称:****交易中心 ;账号:320********00083760;开户行:****银行**中北支行;联系电话:027-****6212 )。 (九)其他:1.该探矿权出让期限为5年,到期后可依法依规申请延续。2.投标人在参加投****政府和自然**主管部门咨询,了解项目前期工作等情况,了解后期勘查开发和生产过程中涉及土地、林地占用或征用、青苗补偿、搬迁补偿等事宜。3.投标时须承诺:若中标该探矿权,按照绿色勘查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勘查。4.其他有关事宜详见招标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5.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日5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标人提交报名材料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出让文件,投标申请书一经提交,即认为申请人对出让文件和矿业权现状无异议。6.本次矿业权出让有关交易过程事宜请咨****交易中心,涉及矿业权本身有关事宜请咨询****交易中心。7.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策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在自然**部门户网站、****门户网站、**省公共**产权交易网站同时发布。


本公告在 **** 门户网站、 **省公共**产权交易网 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交易中心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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