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鑫彩鸿防护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双多功能安全鞋建设项目

审批
浙江-温州-龙湾区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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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300MA****423K杨建东
黄孝舜**省**市**区
**省**市**区**街道空港新区**三道4908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年产600万双多功能安全鞋建设项目
2021版本:032-制鞋业C1953-C1953-塑料鞋制造
**省**市**区 **街道空港新区**三道4908号
经度:120.83033 纬度: 27.87310****环境局
2021-11-02
温环龙建〔2021〕101号****
10500
10500****
****0300MA****423K******公司
****0304MA2AWR0E2Q******公司
****0304MA2AWR0E2Q2021-11-10
2022-02-242022-03-23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281036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与环评一致
与环评一致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600万双多功能安全鞋年产480万双多功能安全鞋
设备尚未配置齐全,部分设备未投入使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PU鞋生产工艺:复合、裁断、喷皮、车帮、刷胶、绷帮、烘箱定型、起毛、预热、注塑、脱模、清洗、喷蜡水 冷粘鞋生产工艺:复合、裁断、车帮、刷胶、绷帮、烘箱定型、起毛、刷胶复底、喷蜡水PU鞋生产工艺:复合、裁断、喷皮、车帮、刷胶、绷帮、烘箱定型、起毛、预热、注塑、脱模、清洗、喷蜡水 冷粘鞋生产工艺:复合、裁断、车帮、刷胶、绷帮、烘箱定型、起毛、刷胶复底、喷蜡水
与环评一致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水:本项目喷淋废水和喷皮 废水经Fendon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后达****处理厂进水标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预处理达****处理厂进水标准后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PU注塑、脱模和清洗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活性炭过滤装置吸附处理引至高空排放(15m排气筒,1#排气筒);喷蜡和喷皮废气经集气 装置收集后经 UV+活性炭过滤装置吸附处理引至高空排放(15m排气筒,2#排气筒);刷胶烘干废气经集气装 置收集后经UV+活性炭过滤装置吸附处理引至高空排放(15m排气筒,3#排气筒);起毛粉尘经自带的布袋处理;复合废气车间通风;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基础减震、隔声门窗。 4固废:废水沉淀污泥、喷光漆渣、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应按照《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扬尘等环境环保要求;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抹布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1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喷淋废水和喷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备采用Fendon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输送****处理厂,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废气:(1)PU注塑、脱模和清洗废气:项目4#楼4F的2条PU注塑线(1#、2#)和5F的1条PU注塑线(2#)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楼5F的2条PU注塑线(3#、4#)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2#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楼2F的2台圆盘注塑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3#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3个排气筒高度均为25米,3台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均为“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脱模、清洗工序在注塑岗位上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注塑废气一起收集并处理排放。 (2)喷蜡废气:项目4#楼4F的2个喷光台和5F的4个喷光台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5#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3)喷皮废气:项目3#楼5F设有1条喷皮流水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6#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4)刷胶烘干废气:项目4#楼4F、5F分别设有2条刷胶流水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4#废气处理设施(“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5)食堂油烟:项目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6)复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7)起毛粉尘:项目4#楼2F设1条起毛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1#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F设2条起毛流水线,1#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2#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2#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4#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5F设1条起毛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3#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个排气筒高度均为25米,4台粉尘处理设施均为“湿式旋风除尘”处理工艺。。 3噪声:企业已合理布局,采取了相应的减振措施,根据监测结果,厂界东北侧昼间噪声经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厂界西北侧昼间噪声经监测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水沉淀污泥和喷光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委托清运;废包装桶、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临时贮存仓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性标志牌,并委托温****研究院对危废进行处置。
废气处理设施发生变化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 1.5679 1.872 0 0 1.568 1.568
0 0.784 0.96 0 0 0.784 0.784
0 0.078 0.096 0 0 0.078 0.078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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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694 4.463 0 0 0.694 0.694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生产废水经Fendon氧化+混凝沉淀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喷淋废水和喷皮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备采用Fendon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输送****处理厂,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标准,总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项目生产废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及pH范围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总氮排放浓度及其日均值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水喷淋+低温等离子、水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UV光氧+活性炭吸附、湿式旋风除尘 《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1)PU注塑、脱模和清洗废气:项目4#楼4F的2条PU注塑线(1#、2#)和5F的1条PU注塑线(2#)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1#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楼5F的2条PU注塑线(3#、4#)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2#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楼2F的2台圆盘注塑机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3#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3个排气筒高度均为25米,3台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均为“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处理工艺。脱模、清洗工序在注塑岗位上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与注塑废气一起收集并处理排放。 (2)喷蜡废气:项目4#楼4F的2个喷光台和5F的4个喷光台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5#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3)喷皮废气:项目3#楼5F设有1条喷皮流水线,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6#废气处理设施(“水喷淋+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4)刷胶烘干废气:项目4#楼4F、5F分别设有2条刷胶流水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4#废气处理设施(“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5)食堂油烟:项目油烟废气收集后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米。 (6)复合废气:加强车间通风。 (7)起毛粉尘:项目4#楼2F设1条起毛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1#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F设2条起毛流水线,1#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2#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2#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4#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5F设1条起毛流水线,产生的粉尘经3#粉尘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4个排气筒高度均为25米,4台粉尘处理设施均为“湿式旋风除尘”处理工艺。 验收期间监测结果表明,PU注塑、脱模和清洗废气处理设施排气筒(1#、2#、3#)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排放浓度均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刷胶烘干废气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喷蜡、刷胶烘干废气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喷皮废气排气筒的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排放浓度均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起毛废气排气筒的颗粒物排放浓度符合《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食堂排气筒的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中型规模标准。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总悬浮颗粒物排放浓度均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4规定的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隔振和减振基座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企业采取高噪声设备在车间合理布局位置,尽量远离车间门窗,设置隔振和减振基座,加强设备维护和距离衰减,运行时将门窗关闭等措施 项目厂界西北侧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厂界东北侧噪声测点的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废水沉淀污泥、喷光漆渣、废边角料、收集粉尘经收集后应按照《一般固体废 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进行分类贮存或处置,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扬尘等环境环保要求;包装桶、废活性炭和废抹布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边角料、收集的粉尘、废水沉淀污泥和喷光漆渣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委托清运;废包装桶、废抹布和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临时贮存仓库,已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性标志牌,并委托温****研究院对危废进行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运行装填良好,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设置危废仓库,做好防渗、防漏措施。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修,确保运行装填良好,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严禁吸烟,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设置危废仓库,做好防渗、防漏措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区**街道空港新区**三道4908号**区**街道空港新区**三道49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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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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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VOCs替代比不低于 1:2,替代削减量为 8.176t/a。VOCs替代比不低于 1:2,替代削减量为 8.176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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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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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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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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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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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