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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触控一体机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投标文件中 第三章 投标资料表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标段一:9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9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报价包含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更正为:“本项目不接受超过标段一:9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95万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按标段一至标段二的顺序进行定标,已中标的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报价包含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招标公告中最高限价更正为“标段一:95万元人民币;标段二:95万元人民币。每个投标人可以参与所有标段的投标,按标段一至标段二的顺序进行定标,已中标的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审。”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长**路9号科技创业大厦
联系人:刘闯
联系电话:****6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宗文倩
联系电话:0516-****95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文倩
电话:0516-****9560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