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电子机械工程学校项目(EPC)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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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项目(EPC)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学校项目(EPC)(项目编号:****)澄清答疑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1)

10.14工程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机械设备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2、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4.2预付款

14.2.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后14个工作日内。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施工合同签订机械设备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现修改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1)

10.14工程款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按双方约定质保金的预留方式支付。

2、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4.2预付款

14.2.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按双方约定质保金的预留方式支付。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或第3种方式: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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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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