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项目(EPC)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学校项目(EPC)(项目编号:****)澄清答疑如下:
原招标文件中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1)
10.14工程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机械设备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2、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4.2预付款
14.2.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后14个工作日内。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施工合同签订机械设备进场后,预付合同价的10%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现修改为: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1)
10.14工程款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按双方约定质保金的预留方式支付。
2、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4.2预付款
14.2.1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支付期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预付工程款。
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施工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合同价10%的预付款,按月支付施工工程款,每月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的85%,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质保金按双方约定质保金的预留方式支付。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采取以下第2种或第3种方式: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答疑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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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