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深圳带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发电机组租赁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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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发电机组租赁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

变更公告(采购编号:****)

现对2024年度****发电机组租赁技术服务采购招标项目项目采购文件作以下变更:

一、采购文件中2.2条招标范围原为:2024年度****发电机组租赁技术服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为:招标人需投标人提供发电机组租赁技术服务用于中、低压移动发电业务开展。预计采购金额1900万元。

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如本次采购服务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有效期可**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未满时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预估金额的150%的,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1、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甲方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且响应低于中标比例5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各种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招标单位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的,招标单位有权向相同标的其他中标单位下达该部分订单,该部分订单计入无法及时响应中标单位的中标份额占比,但任一单位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供应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中标标包预估采购金额的150%。

3、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中标单位,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中标单位承接;若剩余中标的单位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单位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中标单位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中标单位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

现变更为:2024年度****发电机组租赁技术服务采购,主要工作内容为:招标人需投标人提供发电机组租赁技术服务用于中、低压移动发电业务开展。预计采购金额1900万元。

服务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如本次采购服务有效期到期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有效期可**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 (具体工期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未满时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预估金额的150%的,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1、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甲方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且响应低于中标比例5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各种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招标单位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的,招标单位有权向相同标的其他中标单位下达该部分订单,该部分订单计入无法及时响应中标单位的中标份额占比,但任一单位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供应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中标标包预估采购金额的150%。

3、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中标单位,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中标单位承接;若剩余中标的单位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单位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中标单位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中标单位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

4、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单位,甲方有权在一年内不接受其进行投标。

二、合同模版中1.2条原为:本合同服务费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 万元 (大写: ),最终结算价按本合同第3条执行。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未满时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预估金额的150%时,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甲方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且响应低于中标比例5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各种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招标单位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的,招标单位有权向相同标的其他中标单位下达该部分订单,该部分订单计入无法及时响应中标单位的中标份额占比,但任一单位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供应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中标标包预估采购金额的150%。

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中标单位,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中标单位承接;若剩余中标的单位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单位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中标单位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中标单位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

现变更为:本合同服务费暂定总价为人民币 ¥ 万元 (大写: ),最终结算价按本合同第3条执行。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采购金额不超过预计采购金额的150%。协议期未满时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预估金额的150%时,框架协议自动提前终止。

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甲方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且响应低于中标比例50%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各种损失将由乙方承担,乙方需承担违约责任。

如中标单位无法根据招标单位要求按中标比例响应的,招标单位有权向相同标的其他中标单位下达该部分订单,该部分订单计入无法及时响应中标单位的中标份额占比,但任一单位在框架有效期内实际供应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对应中标标包预估采购金额的150%。

对于提前淘汰、退出或无法正常履约的中标单位,其尚未履行的份额由剩余中标单位承接;若剩余中标的单位承载能力无法满足需求时,则在不影响现有单位中标份额的前提下,启动补充招标,补充招标的资质要求及评审办法等实质性内容应按原方案的要求,由新的中标单位承接相应份额。原则上,原已中标的单位不允许参加补充招标,补充招标后中标单位总数不高于初次框招的总数。

对于出现上述情况的投标单位,甲方有权在一年内不接受其进行投标。

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何健祥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2024年6月27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6-27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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